户籍证明办理
①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保卫处户政科核准后,开具户籍证明申请书→四平路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此条款仅限户口已迁入同济的学生)
②毕业后户籍保留在学校的同学,凭保留协议(保留协议由学校就业生指导办公室开具)、身份证到户政科开具户籍证明申请书。
③毕业后无保留协议的或保留协议超过两年的学生,不予开具户籍证明,请及时迁移户口。
办理地址:保卫处102室,办公电话:65982850
附:教工、博生后办理户籍证明的,请携带身份证和同济大学工作证直接去四平路派出所办理。(此款仅限户口已迁入同济的教工、博士后)
《同济大学户籍证明办理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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