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助残志愿者服务指南
一、志愿助残服务的主要内容:
1、了解残情:了解服务对象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康复、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政策宣传: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各项优惠政策及残疾人服务工作流程等,并耐心询问所服务对象该享受的惠残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3、诉求反馈:倾听服务对象在生产、家庭生活、医疗、婚介、康复、就业、培训及教育(包括服务对象子女学习)等方面的诉求,并及时将这些诉求反馈给区阳光助残志愿服务队。
4、情感交流: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排忧解愁,进一步增进友谊。
5、具体服务:开展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就业扶贫、文化生活、体育健身、权益维护、家政服务、出行服务、心理辅导、大型活动等志愿助残服务;
6、发展志愿者:在志愿助残服务过程中,传递正能量,吸纳更多的人加入区阳光助残志愿服务队。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个志愿者上门服务1次/月,各助残志愿服务分队(如教育、医疗、有线电视安装服务、种养殖技能服务培训等分队)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1-2次/年。
三、服务方式
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
1、以“二对一”的方式每月开展1次“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即:残联系统志愿者1名+其它单位志愿者1名组成志愿助残服务小组,共同帮扶1名重度残疾人(残疾人的类别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六大类,其中各类残疾的
一、二级为重度残疾,
三、四级为轻度残疾)。
2、各助残志愿服务分队每个季度开展1次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四、志愿者的管理
1、各志愿助残服务小组组长由残联系统志愿者担任。
2、每季度召集各单位分管领导、团支书(或志愿者牵头人)及15个街镇阳光助残志愿服务站志愿者牵头人开1次座谈会,互相交流、探讨助残志愿服务工作。
3、由各志愿助残服务小组组长负责做好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的登记等工作,作为年底志愿助残服务评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