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经营项目:
三、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出租场所内的生产安全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出租方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在出租前应该核实乙方是否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对乙方的生产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限期拒不整改的可以解除合同并报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3.甲方负责将出租区域内需要重点防范部位、厂房附属设施等告知乙方,并对该出租区域内需要重点防范部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厂房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确保符合安全条件。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甲方应当协助救援和现场处置,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五、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其它要求,必须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培训和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设备的使用安全,依法自行进行
安全管理与检查。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如实记录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7.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应急救援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如实记录并存档。
8.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乙方未及时整改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9.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