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报
公司各厂、部、室:
2013年3月22日下午16:15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室和总经理办公室对劳动纪律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通勤车提前发车,员工提前下班,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现予通报并处罚如下:
一、下列提前下班员工给予警告处分,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姜茂、张建华、乔全斌、杨江龙、杨丽云、刘美丽、侯玉英、李红艳、李豫英、张婷、赵青云、陈峰、杨德元、刘二东、郭权国、刘永胜、郭海廷、郝建华、范润亮、韩军山、左二有、郭俊俊、段俊寿、刘伟、胡改梅、樊秀琴、马少伟、张润丽、刘尚礼、孙四佛、张鹏刚、杨俊春、张宽忠、王世尧、高兴红、侯玉军
二、对通勤车承包人员给予1000元罚款,由计财部从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
要求通勤严格按照发车时间规定发车,如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五分钟发车,对通勤车承包人员及车内乘坐人员一并处罚,发现一次50元/人。
在公司特殊时期,各厂、部、室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全公司员工应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特此通报
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4日
《处罚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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