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新郎 新娘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庆典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礼庆典提供服务。
二、庆典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三、庆典服务地点: 市 区 路(街) 号
四、服务项目及报酬
1 策划与主持:收费 元,服务要求
2 摄像:收费 元,服务要求
3 摄影:收费 元,服务要求
4 化妆及礼服:收费 元,服务要求
5 鲜花系列:收费 元,服务要求
6 庆典乐队:收费 元,服务要求
7 场地布置:收费 元,服务要求
8 代租车辆:收费 元,服务要求
9 其他项目
10 以上合计为 元。
五、收费方式、期限
1 本合同生效后即日内,甲方应按总费用的 % 即 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 乙方代为租赁车辆的,租车费用应在合同生效即日内支付 %即 元。 3 婚礼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 前三项余款应当在婚礼庆典前/后 日内付清。 5 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六、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 甲方于婚礼三日之前要求取消服务项目的,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于婚礼前三日之内要求取消服务项目的,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2 因乙方原因于婚礼三日之前要求取消服务项目的,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赔付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乙方于婚礼前三日之内取消服务项目的,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赔付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3 甲方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甲方在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实际支出的费用。
4 乙方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同时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
5 乙方代租车辆的,如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乙方应当及时为甲方提供同级别车辆替代,如替代车辆级别低于合同约定级别的,应按约定租车款(每辆)的 %向甲方赔偿;如不能提供任何替代车辆的,应按约定租车款(每辆)的 %向甲方赔偿。
6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庆典的有关资料灭失或者毁损时,乙方除尽力予以补救外,应在 日内按照该服务项目服务费的 %向甲方赔偿。
7 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当按每项服务 元/小时即时支付违约金。 8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日内按该项目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提供的服务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选择: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新郎) 住 所:
(新娘)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