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职业中专学校
“爱心助学点燃希望”捐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随着县委、县政府3月5日在文庙广场对 “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仪式的启动,接团县委、县教育局[2012]9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希望通过开展本次爱心助学活动圆我校贫困特困、留守学生上学梦,给这些学生带来希望,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暂时困难。
二、活动主题
凝聚爱心、点燃希望、爱心助学、培育栋梁。
三、活动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四、活动范围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含对口高考部)。鼓励家庭及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捐赠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动员全校教职工捐赠,帮困助学献爱心;
(二)动员全校学生捐赠零花钱,救助失学伙伴;
(三)动员家庭捐赠,捧出天下父母心;
(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捐赠,表达一份手足情。
六、活动安排
2012年3月12日至3月26日为集中活动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2日至9月20日)。
1、制订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学生会发放《“爱心助学点燃希望”捐赠活动倡议书》,进行宣传动员;
2、在校广播站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示范带动,动员和激励更多的师生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
(二)实施阶段(3月19日上午升旗仪式)。
进一步宣传发动,积极踊跃捐赠。升旗仪式结束,全校师生退场时,按顺序捐赠。
(三)善款发放阶段(3月20日至3月26日)。
从3月20日至24日将在办公楼前公布捐赠情况,并于26日上午升旗仪式时举行 “爱心助学点燃希望”现场捐赠仪式,由唐校长直接向贫困特困、留守学生颁发助学券或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凭助学
1 券到总务处对饭卡进行充值。
(四)表彰总结阶段(3月26日)。
1、对捐款满100元的教师个人和满20元的学生个人,授予“扶贫助学爱心使者”荣誉称号。
2、对积极参与捐赠活动的班级和捐款满100元的班级,授予“扶贫助学爱心班级”荣誉称号。
七、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是我校贫困特困、留守学生。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家庭收入处于低保线下的。双亲早逝、单亲家庭或丧失主要劳动力的特困家庭优先照顾。
八、资助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认定后发给申请表,由校团委签出意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决定最需要资助的对象和资助金额。
九、捐赠款的接收和使用
(一)捐赠款的接收:由校团委统一负责接收。
(二)捐赠款的使用:“爱心助学点燃希望”捐赠活动所募集的款项,全部用于资助我校贫困特困、留守学生。校团委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实施资助,接受校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的指导和监督。
校 团 委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