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河间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9:26: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河间市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建设程序合理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保障农村公路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桥梁现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属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细则的规定。 本细则中所称农村公路危桥是指坐落在县道、乡道及村道路线上的经沧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鉴定的危险桥梁。

第三条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四条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均要执行本细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河间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危险桥梁维修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桥改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兼任,常务副市长、主管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市政府有关人员、市财政部门、市水务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市桥改指挥部职责:⑴建立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协调和解决桥改工程中的重大问题;⑵督导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筹措和落实。

第六条市桥改指挥部农村公路桥改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主管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乡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人。

农村公路桥改办公室职责:根据我市农村公路危险桥梁状况,确定任务目标,对各乡(镇桥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掌握情况,拟定工作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指导各乡(镇政府桥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乡(镇桥改配套及自筹资金的落实和工程进展情况;利用行业优势,对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协调争取补助资金。

第七条由我市农村公路桥改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按轻重缓急制定我市危桥改造计划。县级公路桥梁改造的建设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担任。乡、村级公路桥梁改造的建设单位由各乡(镇政府担任。

- 2第十一条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方案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审批,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涉及到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沧州市桥改指挥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第五章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

第十二条中型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并报请沧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第十三条中型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应当报沧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小型桥梁改造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四条桥改工程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五条沧州市公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中型及以上桥梁监督及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市公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小桥涵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桥涵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公路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中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鉴定。

- 4位。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应根据管 理权限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 程进行质量监督。 第六章 资金筹措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资金,由市、乡(镇)政府 根据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实施。具体改造资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 面筹集:

1、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危 桥改造工程补助资金。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

路危桥 改造的财政资金要逐步增加。

2、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务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 积极申请争取国家、省及沧州市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的补 助资金。

3、通过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同时积极争取 上级政府安排的通过 “一事一议” 方式兴办公益事业的补助资金。

4、沿线受益车辆、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款;

5、有偿使用农村公路桥梁冠名权的收入;

6、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筹集方式。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地方政 府承诺的建设资金应当按时足额到位,并与国家、省、市补助资 金配套使用。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危桥补助资金应按照国家及省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资金内部管理制度,按程序及 时向施工单位计量支付工程资金。 第二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须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严格资金 拨付手续和程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资金管理制度,加 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审计、督 导和检查。 第七章 工程验收 第二十六条 大中型桥梁的验收工作,由沧州市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负责;小桥涵项目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沧州市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检。所有桥改项目均按《沧州市农村公路工程 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八章 责任第二十七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不予支付工程专项资金,并 减少或取消该县(市、区)的项目计划投资规模: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财经纪律的;

2、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

3、不符合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的;

4、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5、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出现群众上访事件的;

6、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第二十八条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桥改工程项 目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分清 责任,严肃处理。对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专项建设资金,擅自 变更投资计划、改变建设内容、降低建设标准以及因工作失职造 成资金损失浪费的, 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情节严重的, 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情况汇报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清单编制说明

辽宁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危桥改造工程监理总结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怀远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资料及工作指南

危桥改造管理办法

辽宁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河间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河间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