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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30 08:02:25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XX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

为巩固我县国家“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舒适、畅通,保护路产不受侵犯,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执法部门按照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交通执法权。

二、农村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县道、乡道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一点五米的土地为县道、乡道用地范围,村道用地范围由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为: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和建筑物边缘间距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村道不少于三米。各乡镇政府今后规划审批农村建筑物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划审批。

三、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从事修车洗车、摆摊设点、集市贸易等经营活动;堆放物料、倾倒垃圾;采石取土、焚烧物品、堵塞边沟;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农村公路附属设施和标志。未经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五、禁止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交通执法机构可以采用流动检测方式在农村公路上对车辆进行超限治理。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等级设置必要的标志和设施,禁止超限车辆行驶。

六、交通执法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爱路护路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七、交通执法部门要尽职尽责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加强日常交通执法巡查,主要县道确保每周巡查一次,随时掌握公路动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对发现的各类涉及路产路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公路畅通。

八、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应积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的监督、检查管理,使农村公路维护保养到位,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九、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交通执法管理工作模式。

1、目标责任。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签订农村公路建、管、养责任目标;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应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内容;村民委员会在制定村规民约中,应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条款。

2、工作制度。一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辖区交通执法中队与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公路管理站每半年召开一次路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与各村民委员会建立路政管理工作联系制度。二是集中治理工作制度,辖区各交通执法中队和乡(镇)政府共同组织,乡、村参加,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开展集中治理活动。三是路政信息制度,乡(镇)、产业集聚区养护站所有养护人员和村干部为路政信息联络员,及时反馈路政信息。

3、辖区分工。将全县11个镇、产业集聚区的乡村道路分成9个片区,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内设9个中队实行分片区管理,以爱路护路信息交流群、日常电话和进村巡查等方式紧密联系联络员,及时沟通路政信息,加强监管。

4、明确职责,分层管理。对一般占道行为以路政联络员和养护人员文明劝导,乡、村督促整改为主;对在公路沿线控制区内的违法搭建、超载超限、破坏损毁道路等涉路案件,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为主、乡、村配合为辅,从而使涉路案(事)件,件件有人管、案案有整改。

推荐第2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措施

近日县乡公路科对各个所的所长路政管理工作做了详细的了解,询问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情况。针对当前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推进面临的问题,要确保农村公路路政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按法办事。

一、深入推进实施所长责任制。针对今年工作目标、岗位、任务进行计划落实,并汇总备案,作为对各所考核的基本依据,对路政执法人员发生诸如:执行不力,效率低下,因主观不努力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将被以责令改正、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形式进行问责。有效规范路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增强执法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减少工作失误,提高行政效率。

二、推行路政、养护联合巡查新机制。为搞好上路巡查效率,降低巡查成本,打造高效型、节约型执法队伍,现因各个所内人员短缺、上路执法力度不够现提出由各所联合执法实行共同巡查的方法,联合巡查既节约了执法成本,实现了人员互补、角色互换、信息共存、资源共享,同时还大大提高了路政执法和养护管理的工作效率,实现双赢效益目标。

三、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模式。各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理顺关系、建立运行规则,详细制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公路

巡查、内业资料管理等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流程。乡镇养护巡查定人、定线,所有管辖路段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

四、畅通工作新目标。各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注重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对照制度、狠抓督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执法为民、团结协作,共同创造和谐的公路行车环境。

推荐第3篇:山亭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汇报

山亭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汇报

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是保护路产路权、维护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手段。山亭区农村公路管理处一直把路政管理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通过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我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一、机构、人员、设备三到位,为路政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按照市局和市处的有关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区政府指认,在原来路工股的基础上,区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山亭区农村公路路政大队。路政大队办公地点设在区农村公路管理处,由区农村公路管理处分管副主任兼任大队长,配备了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路政管理员5名,配备了路巡车辆2辆、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等路政设备。各乡镇、街道交管所成立路政中队,由各交管所长任中队长,各所配备2名路政执法人员,使用原交管所执法车辆做为路巡用车。目前,全区落实路政专业管理人员39名,通过配齐机构、人员、设备,为全面开展路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明确岗位工作职责,为路政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1

明确路政大队负责领导全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对各路政中队的业务和工作考核,负责对路政事案的审批处理。各路政中队在路政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路政巡查、路产路权保护和路政事案的上报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区农村公路管理处在吸收借鉴上级有关要求和兄弟单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路政管理职责、修改完善了路政管理各岗位职责和车辆、装备使用规定,印发了《路政内业使用手册》、《山亭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文件汇编》、《山亭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等资料,要求路政管理人员人手一册。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学习,熟悉和掌握了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路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各岗位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从制度上保障了路政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监督

在路政管理工作中,我们按照区纪委的的要求,在路政许可和事案处理中全面推行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在区农村公路管理处设立路政服务大厅,在区行政审批中心设立路政服务窗口,审批程序受区纪委全程监督。同时将各项路政审批、许可、处罚、备案等业务的执法依据、申请条件、标准表格、申请样本、申请流程等信息以及审批结果在山亭区政府网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系统上公示,接受执法监督

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将征收标准、事案处理程序、路赔标准、执法人员和车辆、公开电话等信息上墙,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以上措施,大大增加了工作的透明,保证了路政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全规进行。路政大队成立以来,先后办理路政许可5件、事案处理2件,收取路政赔(补)偿11000多元,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维护了路政执法的严肃性。

四、明确奖惩措施,落实资金保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从今年开始,区局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纳入了对农村公路管理处和各交管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范围。由路政大队负责对各路政中队的检查、考核和业务指导。区路政大队定期巡查中,对于各交管所(路政中队)工作开展不力、辖区农村公路存在脏乱差、损坏路产路权案件未及时上报和处理等现象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相应给予扣分处理。对于路政管理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中队,在评先创优等活动中给予一定奖励。同时,为调动各路政中队工作积极性,区局规定路政事案收费除恢复原样费用外,其余资金返还给各交管所(路政中队)用于路巡费用开支和补充办公经费。

五、加强宣传教育,使爱路护路意识深入人心

为加强对路政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公路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区路政大队结合 “111”普法教育活动,大力

宣传农村公路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宣传车巡查、在重点道路悬挂宣传标语等措施进行宣传;积极回复人大、政协提案和区长公开信箱、回复地方重点媒体舆论监督,借助网络、电台等媒体宣传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主动介绍农村公路超载超限的危害,争取沿线地方政府、群众等对于农村公路保护问题的关心和支持。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的实施,我区的路政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正轨,但我们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狠抓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和监督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为农村公路保护做出新的贡献。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4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也要加大力度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也要加大力度

发布人:李燕 发表日期:2008-2-22 点击次数:454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通油路”工程的实施,农村的交通状况大为改观,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为农民群众的出行和农副产品的外运提供方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力度,依法维护路产路权。

首先,加大《公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银川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沿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保护好公路就是保护自己的致富门路”的意识,自觉参与养路护路工作。

其次,按照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管理,本着精简、高效原则,完善乡镇公路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依法查占道经营,侵占公路,破坏公路,违章建筑违法行为,保证县、乡村公路完好畅通。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把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环境整洁,提出切实可行措施,将农村公路的养管工作纳入乡镇、村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写入村规民约之中,各村应建立养管公路村民小组,重点做好公路损坏防范工作和路巡工作。如:挖掘、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房,灌溉、带链农业机具上路、桥涵巡查等护路措施。

四、县财政要安排公路管理资金,把专项的配套资金落实到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人考核制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轨道。

五、农村公路大多数路线都是穿越村庄、集镇,春播季节将要到来,一些农民贪图省事,将田间玉米根、稻根等杂物都堆放在公路路肩两侧,园盘耙随意上路,造成公路“脏、乱、差”现象和路产受损,成为道路安全畅通的“隐患”。加强路政巡查工作,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农村公路畅通、安全、和谐、高效。

六、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将部门行为推向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形成一个上下起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国家的路产路权,对擅自挖掘、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的当事人要严格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使这一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三农”的实际行动。

因此,公路管理部门,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紧密配合下,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履行行业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顺、洁、畅、绿、全、美、安的道路,为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大庆营造良好的公路环境。

推荐第5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提纲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提纲

摘要

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经济发展与路政管理的矛盾

(二)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与路政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繁重任务与路政管理人员和经费装备不足的矛盾

二、原因分析

(一)法制教育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制不健全,缺乏执法依据

(三)重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轻路政管理工作

(四)农村公路路政协管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

三、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环境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1.建立路政巡查执法制度 2.严格依法管理

(1)切实加强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2)切实加强对侵占路产路权的管理 (3)切实加强对超限运输的治理

(4)切实加强对公路标志和公路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完善基础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与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线村镇的工作联系

(五)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建设

(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参考文献

推荐第6篇:建立我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我市农村公路路政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的要求,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全省最优”的**公路形象,实现“福民强市”宏伟目标。针对我市农村公路实际情况,需建立和不断完善公路路政管理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责任,由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一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规划等部门公路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审批范围及权限进行监管,杜绝越权、违规(法)审批。二是县级、乡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对矿产企业、大型运输企业,由县政府年初签订责任书,收取超限超载保证金,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由乡政府派专人不定时对签订责任书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会同公路及相关部门形成监督机制,源头和路面治理相结合,共同遏制公路超限运输行为。三是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能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

二、明确职责、部门协作

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 1

应加强对公路管理机构和路政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路政管理部门和养护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坚持两个单位每月会商制度,促进路政、养护协调发展。路政管理部门要狠抓日常巡查的落实,每月路巡不少于20天,不断提高巡查力度和密度,努力做到路政巡查全覆盖,对公路违章占道、堆积物及时进行处理,发现公路受损或存在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设置安全标识或标志,及时通知养护部门并协助保通,尽快修复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积极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路政管理作用,实现网格化无缝隙管理

一是每年年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路政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由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各村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公路管养的好坏作为对乡、村工作的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奖惩挂钩。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科学管理”的工作格局。二是利用37个路政管理站,实现网格无缝隙管理。各路政管理站和中队坚持周联系村制度,月例会制度,季联席会议制度,把日常巡查与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改善公路通行环境相结合、与城乡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着重解决违章占道、过村路段脏、乱、差、集市贸易等较难治理且容易回潮的问题,严格按照县、乡、村三级联动流程进行处置。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出

行环境,保持我市农村公路良好的路容路貌,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推荐第7篇:黑龙江省路政管理岗位职责

黑龙江省路政管理岗位职责

省公路局路政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参与研究和起草、制定全省公路路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办法。

三、制定全省路政管理工作计划、考核目标,检查、指导全省路政工作。

四、负责全省公路路政许可事宜。

五、调查处理全省涉及面广、影响大的路政案件,查处公路两侧违法建筑。

六、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

七、负责全省公路路政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八、统一管理和发放全省公路路政赔罚票证及有关证件、标志核发工作。

九、统计、汇总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数据,指导各地市路政管理工作。

十、配备全省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设备。

十一、印发全省路政管理法律文书、证件和统计报表等。

1市(地)路政科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本市路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全市路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四、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路政许可事宜;审核上报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批(核)的许可事宜。

五、参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

六、协调查处全市重大或跨县(市、区)的路政案件。

七、负责全市路政业务培训、人员审核报批和路政管理队伍建设。

八、统计、汇总、上报全市路政管理的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

九、负责核发全市路政管理的各类法律文书、票据、证章、服装。

十、负责有关来电、来信和来访等事项的处理。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县(市)路政管理大队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

二、制定大队路政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措施,检查、考核大队路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路政许可事宜;审核上报由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的许可事宜。

六、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七、参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

八、负责大队路政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九、按时统计、汇总、上报辖区内路政管理的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十、负责大队路政票据、法律文书、证章、装备器材、服装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来电、来信和来访等事项的处理。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路政外业稽查人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

二、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和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三、按要求检查督促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四、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不徇私枉法,不谋私利,不耍威风,查处公开,索赔合理。

五、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

六、依法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路政许可项目审批前的踏勘、定位和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内业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积累、整理文书资料,协助领导写好计划、总结、简报和报告材料,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二、迅速、准确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工作指示,认真、及时收集、分析、加工整理和汇报部门及路政人员的工作意见、建议,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三、协助领导审查路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规范路政档案管理,做到档卡齐全,登记准确,排列整齐,管理有序,方便使用。

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及时登记、汇报和处理来电来信等。

六、做好装备器材、票据、证章、文书、服装和印信等管理工作。

推荐第8篇: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XXX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制定乡规民约,提高沿线群众的护路爱路意识,保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根据《公路法》、《XX省农村公路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已建完水泥路面的农村公路,严格禁止超限车辆通行。各没线村屯村委会有权制止超限车辆通行。

二、农村公路管理站所有成员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其他村社干部为兼职路政管理人员,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止损害公路的行为。

(三)实施农村公路施工作业时的交通控制。

(四)监督路政审批事项的执行。

(五)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巡视。

(六)行使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路政管理职责。

(七)向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三、在农村公路控制区内修建地面建筑物、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必须征得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依法办理手续,公路拓宽改造需要拆除或搬迁时应无条件拆除或搬迁。

四、村可聘请沿线居民作为护路员,协助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路政管理工作。护路员有权制止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护路政案件现场,并及时向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报告。

五、要建立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采取措施避免超限车辆损害农村公路。

六、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在公路两侧规定控制区内非法建筑。

(二)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

(三)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四)挖沟引水灌溉。

(五)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六)道路两侧放牛、放羊破坏花草树木行为。

(七)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七、农村公路入口处设置公告牌。公告限载标准和超限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法律后果,并在危险桥梁、路段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公告牌和警示标志的式样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八、对于各种损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可依照《公路法》和《XX省农村公路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XXX镇人民政府

2016

年3月 1 日

XXX镇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组织机构

长:郑维国

副组长:于长海

员:赵九奎

张兆平

韩凤利

张延华

韩永发

董福兴

XXX镇人民政府

XXX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

长:姜永吉

副组长:郑维国

员:赵九奎

张兆平

韩凤利

张延华

韩永发

董福兴

XXX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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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2011年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2011年以来XX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狠抓道路交通管理和建设,在《公路法》的宣传、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等方面成效较好,特别是今年在公路养护上,我乡始终把农场公路养护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现将我乡2011年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广泛宣传

我乡分阶段、多形式的开展《公路法》宣传,利用逢场赶集日子集中宣传、各种会议领导宣传讲学、中小学校主题班会等形式,采取黑板报、标语、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特别是在春播、秋收等时期加大宣传、强化路面秩序管理,要求群众不得在公路上打草晒粮、堆放柴草、乱占乱挖。中小学在开学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宣传路政管理知识活动。近两年来,我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管理、完善机制

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性,做到了“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养护作业到位和监督到位,切实履行了公路管理职能,把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落到了实处。年初制定了路政管理工作计划,成立和调整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

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11个行政村成立了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小组,由村主任任组长,村委会成员、各社社长及群众代表为成员。层层明确了职责,制定了管理养护制度和专门的考核内容,签订了路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并纳入了各村目标考核。

乡党委、政府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村干部进行路政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和培训,召开整治和维护路面秩序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场镇市场管理,有效杜绝了集贸市场以路为市的现象。加强对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三到场”,严格执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修建一表审批,相关部门共同施放红线制度。对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并严肃查处,杜绝了在公路两侧乱建、乱占、乱接道等侵害路产路权行为,保证了辖区内公路畅通,保护了公路建设的成果。

三、存在问题

1、公路养护经费严重不足。以前全乡公路养护主要资金来源是依靠“两工”以金代劳支付养护费用,农村税费改革后,“两工”取消,公路维护缺乏政策、资金支撑,加上“一事一议”不出村,使得乡养公路养护资金筹集非常困难,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短缺。

2、非法营运整治成为难点。因其点多、面广、线长和机动性、隐蔽性,管理部门难以全面管控和取证处罚,特别

是非法营运行为受经济条件、利益驱使和就业形势等因素影响,已延伸为一个社会问题,因而打击难度大。

2011年在乡党委、政府和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半年来,我乡辖区内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广大村民的爱路、护路意识得到了很大程度上得提高,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乡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工作力度,依法管理号辖区内的公路,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保障,满足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公路运输的需求。

XX乡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10篇:地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1年地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1年1月11日

各县(市)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路政管理规定》,切实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进一步做好2011年地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方针,采取宣传与治理同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提高广大农牧民守法意识,从严治理危害公路畅通的行为,维护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积极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地区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能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活动,地区交通局成立地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梁峰源

(地区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艾合买提·克然木(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员:孙 勇

(阿克苏市交通局局长)

孟 军

(库车县交通局局长)

郑江宏

(沙雅县交通局书记)

艾合买提·阿皮孜(新和县交通局局长)

陈进存

(拜城县交通局局长)

丁永军

(温宿县交通局局长)

杜卫东

(阿瓦提县交通局局长)

汤君让

(乌什县交通局书记)

窦有红

(柯坪县建设交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交通局养护路政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艾合买提·克然木兼任,工作人员员:艾力·斯拉木、孙庆国。

各县(市)交通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时间和步骤

宣传活动时间:2011年1月20日—2月25日。

第一阶段:集中宣传教育阶段(1月20日—1月29日),主要任务是:

(一)召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会同宣传、广播电视部门,不间断的宣传农村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二)各县(市)交通局抽调3-4名路政人员,出动一辆路政车,配备高音喇叭和扩音机,制作车辆携带宣传版面,录制宣传录音带或光碟,分东四县和西五县(市)两个片区,进行集中宣传。

(三)各县(市)交通局制作宣传横幅,在每一条农村公路的明目位置悬挂横幅,并安排路政协管员进行巡查看守。

(四)各县(市)交通局自行编印维汉文宣传单,内容丰富,简明扼要,数量不少于10000份。

第二阶段:巡回宣传教育阶段(1月30日—2月15日),主要任务是:

(一)各县(市)交通局集中宣传教育阶段结束后,自行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利用农村巴扎天、群众性文体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广播(电视)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单、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公路法律法规、路政管理、养护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县道由地区交通局负责设立,乡道、村道由各县市交通局负责设立)和充实完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

(三)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一并开展农村公路路政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2月16日—2月25日),主要任务是:

(一)各县(市)交通局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保证宣传教育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地区交通局将于2011年2月20—25日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交通局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并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交通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排、部署、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专题片、专题栏目等各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范围,能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浓厚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氛围,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县(市)交通局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各方的支持和配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爱路、管路、护路、养路”意识。

望各县(市)交通局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工作,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地区交通局养护路政管理办公室。

第11篇:推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路径分析1

推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路径分析

路政管理工作的任务是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其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而路政管理一方面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执法水平直接体现公路部门的社会形象,也关系到党和人民政府的群众威望。

一、在日常巡查中农村公路存在问题:

1、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我县农村公路等级普遍偏低,相对于辖区公路里程,路政人员偏少。日常主要工作针对省道及主要县、乡道,致使大部分乡村道路由此处于失管状态。

2、农村公路抗灾能力低。我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一有自然灾害,农村公路首当其冲,公路沿线经常发生塌方、垮岸现象。

3、人为损坏农村公路的现象依然存在。路边居住的群众缺少爱路、护路、养路的责任感。占路、毁路的现象经常发生。过境车辆超重行驶,也加速了公路破损速度。

4、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除了已列养的县道外,其他级别的农村公路,均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县上不管,乡镇难管,村里无力管,乡道和村道的养护工作基本上是依靠各村和当地群众。

二、、经验体会

通过路政人员联村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网络,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环境,使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公路的使用周期得以延长。在管理要求上做到重实效、强督查、严纪律,对每名联村路政人员、乡镇路政协管员、村路政联络员进行量化动态跟踪,切实将联村制度“联”到点上,落在实处。

1、定期对公路设施、路面状况、桥梁、涵洞、标志标线、临崖、急弯路段进行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对外公布 “96266”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举报、投诉。对乡镇路政协管员、村路政联络员进行跟踪管理;并根据年终考核成绩,对获得优、良成绩的乡镇路政协管员、村路政联络员给以奖励,提高大家积极性。

2、在对农村公路管理中常发生的路政违法案件做到逢人就讲解,让公路沿线的群众熟悉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而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如乱搭乱建乱堆问题等。

3、切实提高了每个路政人员的责任心,拉近了路政执法人员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路政管理的认识大大提高,畅通了路政管理信息渠道,有效地降低了违法案件的发案率,违法案件迅速得到查处,而且最重要的是克服了我县农村公路里程长、路政人员少、经费少等困难,取得了服务与效率双赢的局面。

4、加强上路巡查,日常路政管理工作中每星期对农村公路

至少巡查2次以上,其中乡道公路及村道公路各一次,做到勤巡查,检查公路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违法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搞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目前,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虽然还没有统一的执法主体,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但是,只要各级政府从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不段探索和总结经验,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一定会形成社会合力,使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确保公路安全惨痛。

第12篇:浅谈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浅谈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从2002年开始,内江大力实施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和 “五年攻坚战”,使农民群众得益受惠、致富奔小康的农村公路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内江市现有农村公路里程达8317.7公里,其中,县道1374公里、乡道1080公里、村道5862.7公里,分别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16.54%、12.98%和70.48%。目前,农村公路除县、乡道路路政管理有所保障外,我市村、社道路的路政管理处于法规缺失、机构不健全、资金无稳定保障的被动境地。我市乡、村道路路政管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亟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路政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

一、内江村、社道路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依据缺失。目前《公路法》对公路的表述为“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也明确了如何对国、省、县、乡公路进行建设、管理和养护。而目前,全市占公路路网总里程70%以上的村、社道路却没有法律确定和法律地位,存在着管理依据缺失。

(二)管理机构不健全。从全市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以来,村、社道路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越来越高,建设里程越来越多,许多村、社道路都已建成为油路或水泥路。如:威远县的向义镇大冲村、隆昌县的普润乡、资中县甘露镇、市中区沱江乡、东兴区的田家镇、双才镇等。但从全市村、社道路管理的总体情况看,路政管理机构却非常不健全。除少数乡镇建立了“交通管理办公室”且履行了一定的公路路政管理职能职责外,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建立“交通管理办公室”,致使我市的村、社道路路政管理大都处于“空档”状态。

(三)管理经费投入少。从2002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内委发〔2002〕7号、内府发〔2004〕7号、内委发〔2005〕6号文件,对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尤其是市政府印发的《内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遵循的原则,并从管理养护、管护资金筹措和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各县(区)委、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从财政上投入了部分资金,但总量较小,对全市庞大的农村公路路网的管理、养护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

二、内江村、社道路路政管理的有效做法

目前,全市各县(区)、乡(镇)在村社道路的管护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努力。现将我们在调研中感到是鲜活的、富有成效且值得推广的做法归纳如下。

(一)成立交通管理办公室

我市隆昌县的普润乡、界市镇,市中区朝阳镇、威远县向义镇、资中县重龙镇、东兴区田家镇等,加大了村、社公路路政管理力度,逐步探索出了我市村、社公路路政管理的模式。他们在乡(镇)设立了交通管理办公室,每个交通管理办公室从乡镇现有人员中,选择了2-3名工作人员作为专(兼)职人员,主要负责乡镇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等工作,同时较为充分地调动了村委会和沿线村民管护公路的积极性。

(二)实行目标管理。隆昌县将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纳入了县政府的综合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均签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政府于半年和年终对乡(镇)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考核的成绩,占综合目标总分100中的5分。从而形成了级级有责任,人人有指标,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年终,由县目标督查办、发改委、监察局、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验收考核小组,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计分评比,实行奖惩兑现。另外,县交通局对乡(镇)的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制定了《考核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标美路”标准化管理。各乡(镇)同时也分别与村、村又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交通局对年终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乡(镇),每公里“标美路”补助公路养护、管理经费500元 。从而有效调动了乡(镇)抓农村公路建、管、养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市中区朝阳镇交通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公路巡查制度。镇政府为交通管理办公室配备了公路巡查摩托车,重点对在乡、村道路上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建材等杂物、挖掘路肩、破坏公路行道树、超限车上路行驶、在公路旁搭建违章建筑物等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劝阻,对违法行为迅速通知区路政大队前往处置(因交通管理办公室无行政执法权),确保了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巩固了“三年大会战”和“五年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果,使村、社道路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

(四)扩大和充实管护队伍。隆昌县从2006年开始,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由县财政出钱,在全县全面推行“4050”人员再就业管护乡村道路的模式,先后投入256人管护农村公路,既扩大了就业,又推动了管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市中区也在全区“4050”人员中选择了100人作为农村公路的管护人员,由区财政每月给其发放工资200-300元,人均管护农村公路2—3公里;2006年4月,市中区朝阳镇还成立了由镇财政负担职工每月240元工资的镇公路养护道班,道班现有人员为9人,人均管理管护公路3公里。

(五)实行“一事一议”。隆昌县普润乡、界市镇大星村根据《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及(隆府发[2004]44号)文件和(隆府发[2005]48号)文件精神和村民“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按照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社道社管的原则,出台了《普润乡人民政府关于辖区内道路路政管理的通告》,《界市镇大星村关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村规民约》,规定了县、乡、村(社)道路的建筑控制区分别为10米、5米和3米;对损坏、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乱设卡、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损坏行道树等行为制定出了具体的管理规定;对村社公路管护经费的收取也进行了明确。

三、进一步加强村、社道路路政管理的对策

对内江国省干线公路的路政管理,我们有着比较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路政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内外工作体系和协作机制。但是,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内江村、社道路的路政管理是我们一大硬伤,不把村、社道路管理保护好,农村公路就不能很好地与国省干线公路相衔接,内江整个公路路网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便捷、畅通、安全的运输保障功能。为此,在《公路法》对村、社道路管理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总结推广已经富有成效的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管理好、保护好全市的村、社道路。

(一)希望尽快完善弥补农村公路管理的法规缺失。随着全国、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内江将和四川其他市州一样,农村公路的里程会不断增加,道路等级也会不断提高,将会出现大量的村与村、村与社、社与社之间的沥青路、水泥路。我们不能坐等《公路法》、《路政管理条例》把村道、社道都写入其中才去履行路政管理职责。我们应当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呼吁,特别是应努力向省人大呼吁,尽快修订《四川省路政管理条例》,或及时制定出台《四川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以防村、社道路路政管理出现空档和断层,以免村、社道路得不到及时有效地保护和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应明确各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人员构成、办案设施设备、经费保障途径等。全市农村公路面广、线长,光靠县(区)路政大队的有限人力很难有效管理和保护好所有的农村公路。建议县(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时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交通路政执法权,县(区)法制办及时为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办理交通管理行政执法证件,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着交通执法服装,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行使交通综合管理职能,并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三)把农村公路建、管、养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明确县(区)政府为农村公路建、管、养的领导主体,乡(镇)为农村公路建、管、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交通主管部门为农村公路建、管、养的监管主体。实现建、管、养责任到人,公路建设、养护专业施工,建、

管、养质量全面考核,优良次差分别奖惩。使农村公路建、管、养理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落实好《内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把乡、村道路的日常管理、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五)壮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伍。各乡(镇)、村、社应根据道路里程,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从农村挑选有一定文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为管理、养护人员。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落实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形成“交通管理机构统揽,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农民代为管养”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村、社道路的管理、养护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体现出“村民自治”的优势。被聘用为农村公路管护的农民,可对村、社道路进行分段承包管护。

(六)加强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培训。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工作在最基层,与村民零距离接触,担负着艰苦的宣传任务。办公室人员的法制政策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交通管理的效果。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制订出培训计划,并针对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培训内容安排要有侧重,培训人员也要有重点地先后安排。

总之,我们既要正视困难,更要千方百计把关系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社道路管理好、保护好,使其在和谐内江的构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第13篇:路政岗位职责

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转载于:路政岗位职责) (1)主持路政稽查大队日常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3)负责辖区内路政执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措施。

(4)负责受理制止、查处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

(5)负责管辖公路路政许可事项的审报、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7)参加新修、改建公路路产验收交接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处属各路政大队的日常工作。

(9)参与路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活动。

(10)负责实施管辖公路交通量观测工作。

(11)积极向总段提出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大队长完成大队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助手。

(2)负责制定全总段路政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调查路政人员的执法情况。

(3)负责有关路政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及对路政巡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4)严格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路政许可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路管理档案的建档立卷工作,上报统计资料。

(6)负责路政巡查装备器材及服装的请领、管理工作。

(7)负责定期抽查交通量观测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写作技能和文学表达能力。

(2)做好各类文件、案卷的归档及保管工作,做到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清退及时、文件无丢失和损坏。

(3)做好会议记录,草拟各种请示、报告、通知、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和简报。

(4)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5)按有关规定做好路政人员的证件、服装发放管理工作。

(6)做好路政装备、设备的台帐管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8)参与路政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等有关活动。

路政稽查大队交调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上级交调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计交通调查、采集、编辑、分析和公布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3)负责交调资料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管辖路段交通量调查资料分析报告及交通量分布示意图。

(4)负责交通调查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 (5)对各观测站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治超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治超工作,制定治超工作计划,做好全年工作安排。

(2)负责治超疑难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处理。

(3)负责监督检查治超工作,抓好治超纠风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4)组织治超人员学习、掌握、传达治超工作新政策,提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

(5)及时上报各种治超材料及统计报表。

(6)草拟各种关于治超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督察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公路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监督检查各路政稽查队文明执法开展情况。

(3)负责实施总段辖区公路机动巡查,协助各路政稽查队实施路政管理工作并进行工作督查。

(4)负责各路政稽查队未结疑难案件处理工作。

(5)协助各路政稽查队实施抗自然灾害保交通的交通疏导工作。

(6)负责路政许可案件的审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大队征地拆迁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2)负责征地拆迁相关公告的拟定、报批、现场调查、登记、计算工作。

(3)负责拟定征地拆迁补偿预算方案和实施方案,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4)负责按审批后的工作方案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5)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遵守规章制度。‘

(6)深入现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负责统计、汇总,写好项目工作总结,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并及时归档。

(8)按时参加现场各种协调会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稽查队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队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目标措施。

(2)负责本队路政财务、统计报表的审批工作。

(3)审批从公路地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的其它设施及建筑事宜。 (4)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设施情况的审批。

(5)负责公路控制区内临时设施的审批。

(6)负责进行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7)负责对路政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学习教育工作,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路政稽查队内勤人员岗位职责(1)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写作技能、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做好各类文件、案件的归档及保管工作,做到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清退及时,文件无丢无损。

(3)做好会议记录、草拟各种请示、报告、通知、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简报等。

(4)接到外勤人员送来的案卷时,及时检查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完整。 (5)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装备、设备、人员,及相关路产台帐。

(7)参与路政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案件等有关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篇2:路政大队路政管理职责

一、路政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职责

一、按照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下达的全年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三、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意识教育。

四、负责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监管。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监管工作。

六、负责对许可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和公路工作。

八、督促各县(市、区)按时上报路政报表、小结和信息资料等,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路路政管理中队职责

一、按照大队(所)下达的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三、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

四、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五、负责中队辖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许可项目实施进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八、按时上报路政报表、小结、收集信息和资料等,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九、负责中队票据、证章、装备器材、法律文书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大队(所)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全面搞好大队(所)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并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配合。

二、负责搞好办公区、卫生区的管理及绿化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执行各项办公管理制度,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你很好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报道大队(所)各项动态信息。

五、负责大队印、信的使用管理,文件的起草、打印、复印、传真、收发、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

六、负责全体职工教育及其他路政业务性的培训工作,做好人事劳资及职称管理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长职责

一、负责日常巡查及具体业务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协助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对辖区范围内涉路案(事)件和行政许可等事宜上报资料的审核,参与全市农村公路范围内路政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组织指挥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清障等统一行动。

四、监督检查路政人员的日常上路、仪容风纪及执法情况,负责查处路政人员的违纪案件。

五、督查建立、健全辖区内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六、抓好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爱路护路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教导员(书记)职责

一、组织路政队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抓好队伍的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的党支部工作。

三、教育路政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及路政员守则。提高整体素质,经常检查路政队员守法、执行情况,

及时纠正违法乱纪行为。

四、与大队(所)长共同制定组织实施单位的政治、业务工作计划,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爱护关心队员,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队员体质。

六、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积极完成党支部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七、负责主持学习有关文件、政策,讨论单位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召开路政听证会议。

八、协助县(市、区)交通局法制科及上级部门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九、协助大队(所)长搞好路政许可上报资料监督和路政案件处理。

七、公路路政管理副大队(所)长职责

一、负责日常巡查及具体业务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协助大队(所)长审批辖区内涉及公路案件,处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上报事宜,参与全市农村公路范围内路政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组织指挥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清障等统一行动。篇3: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职责

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三)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四)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六)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七)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八)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篇4: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 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 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 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 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 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 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 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 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8当事人申请复议时,负责案件档案复制后连同答辩状一同送交具有复议职能的部门; 9参与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许可管理员

岗位职责: 1按规定权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路政许可事宜进行现场勘查,并形成初步意见; 2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路政许可档案; 3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的路政许可工作; 4参与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公路设施管理员

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路权; 2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3依法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及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设施进行调查、登记、绘图、建档; 4坚持陆巡路查,发现违反公路设施管理行为及时制止,需立案处理的,告知路政案件查处员进行查处。

5定期拟订更新、补齐公路设施的计划; 6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更新自然损坏和磨耗的公路设施; 7督促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的公路设施; 8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9布置、落实施工标志牌、红灯警视信号及安全旗帜等案全标志的制作、安置工作; 10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档案管理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档案制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制定本辖区统一的公路路政管理图、表、账、册和各项路政档案的建档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本辖区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供领导参考。篇5:路政内业人员岗位职责

路政内业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内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具体负责审查外业人员制作的执法文书和巡查记录,及时追缴路损索赔款。

三、具体负责路政执法案卷等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具体负责大队的各项文书业务及办公环境的管理。

五、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学习和考核工作。

六、具体负责路政管理的信息收集、积累、反馈工作。

七、负责群众来访和其他行政事务。

第14篇:路政岗位职责

路政岗位职责

路政大队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负责本大队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大队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三、指挥处理本路段的重特大案件;

四、负责审理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高速公路和所在管辖路段的超限运输案件;

五、负责高速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控制管理工作;

六、积极主动做好本路段超限超载的治理整顿工作;

七、负责本大队路政管理各种档案的建档工作;

八、负责向所管辖路段沿线单位和群众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爱路护路活动的开展和路政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大队路政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使用管理以及部门的经费控制;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大队副队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积极组织大队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勇于创新;

四、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并定期向大队长汇报;

五、积极协助大队长处理本大队的日常事务,处理好对外的协调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成效;

六、大队长外出时,受其委托代理行使大队长职权,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科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组织本科室路政人员作好所管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路政安全科全面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具体负责本科室路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发现案件及时制止、查处;

四、指挥处理重大案件,保证每周有两日以上时间上路巡查和下队检查;

五、负责审理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高速公路和所在管辖路段的超限运输案件;负责高速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控制管理工作;

六、积极主动做好本路段超限超载的治理整顿工作;

七、负责本科室路政管理各种档案的建档工作;

八、负责向所管辖路段沿线单位和群众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爱路护路活动的开展和路政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路政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使用管理以及部门的经费控制;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副科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积极组织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勇于创新;

四、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并定期向科长汇报;

五、积极协助科长处理本科室的日常事务,处理好对外的协调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成效;

六、科长不在时受科长委托代理科长行使职权,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科员职责

一、积极协助路政科负责同志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及时准确地掌握路政信息,草拟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负责本科室行政后勤等事务性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负责统计内部人员考勤考核,做到实事求是;搞好上传下达,准确、按时填写、上报各种报表;

三、认真处理来信、来函,热情接待来访,做到文明办事,礼貌待人,对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属于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领导;

四、建立健全理赔档案,做好出纳工作,负责现金保管;

五、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指导下属各路政中队、治超站、清障队的内勤工作;

七、依法维护所辖路段的道路安全;

八、定期巡查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是否完善。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登记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九、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档案;

十、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所辖路段重大安全事故。总结一段时期内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建议,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一、负责所辖路段的安全宣传工作;

十二、制定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协助做好计划的具体落实、实施;

十三、积极为管理处提供各种法律建议,进行各种法律咨询;

四、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中队长职责

一、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二、具体负责本队的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路巡查,纠正并查处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路损案件的处理;

四、组织并参与路政执法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做好管辖地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按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行为,参加行政诉讼;

六、负责本队人员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和文明创建活动;

八、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九、负责本中队路政器材、设备、交通工具的使用管理;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路政副中队长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负责路政业务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协助中队长抓好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的管理职工队伍;

三、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

四、协助中队长监督、指导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各项路政管理工作,确保文明执法,严格治路,规范办案;

五、协助中队长严格审理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六、协助中队长安排、监督、落实每天具体工作情况、记录情况;

七、协助中队长开展半军事化管理和具体实施,组织路政管理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八、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路政中队内勤职责

一、积极协助中队长工作,当好参谋,及时准确地掌握路政信息,草拟总结报告及中队事务文书,负责本队行政后勤等事务性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负责本队人员考勤考核事务性工作,做到实事求是;

三、搞好上传下达,准确、按时填写各种报表;

四、认真处理来信、来函,热情接待来访,文明办事,礼貌待人,对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属于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中队长;

五、做好收文登记、传阅、归档和印鉴的保管、使用及证件、票据、装备、物资的管理;

六、建立健全理赔档案,做好出纳工作,负责现金保管;

七、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中队班长职责

一、积极协助中队领导开展工作;

二、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路政队员的人身安全;

三、严格办案制度,坚持文明执法;

四、做好本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本班组的工作落实情况,抓好值班和交接班工作;

五、及时掌握本班队员的思想动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六、认真完成中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中队队员职责

一、依法管理和保护所辖路段内高速公路路产路权;

二、按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制止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可按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应由两名路政执法人员共同当场处理;

三、做好所辖路段内重大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处;

四、根据处理路政案件需要,及时勘察现场、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协助办案人员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五、当场制止、查处违章超限运输车辆;

六、维护所辖路段内公路养护维修的正常秩序的安全管理。

第15篇:万安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行为规范

万安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树立公路路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江西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指农村公路路政股人员。

第三条 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实施情况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执法人员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执法人员着装、礼仪及语言规范

第四条 执法人员上岗执法时,应当按规定着制式服装,非因公务行为不得着制式服装。执法人员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五条 执法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按着装要求着执法服装,并按规定统一佩(随)带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件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执法种类为“交通行政管理”)》和江西省物价局制发的《江西省收费员证》。

第六条 着执法服装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或着拖鞋;不得混穿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执法服装和便服。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按统一的换装时间换着执法服

装。

春季(4月1日至5月31日)和秋季(10月1日至11月30日)着春秋装;

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着夏装,其中长短袖衬衫的换着时间由各路政中队自定;

冬季(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着冬装。

第八条 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执法服装及执法标志,不得变卖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岗位时,执法标志必须上交。

第九条 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声誉。

第十条 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整洁,不准染彩发。男性不得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不准留披肩长发,发辫不得过肩,不得纹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

第十一条 着执法服时,不准戴耳环、项链、手链、手镯、领饰、戒指等饰物。

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吸烟、吃食物,不得搭肩挽背、闲聊、嬉笑打闹。

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严禁使用生、冷、横、硬的执法忌语。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应以理服人、语言文明,不得出言不逊、讽刺挖苦、讲脏话、骂人。

第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用语规范,一般组合为:称呼+请+说明理由+要求+谢谢(再见)。如:同志,请协助(配合)我们工作,并说明理由(指出其违法事实),提出要求(处理意见),最后是谢谢合作。

第三章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团结协作、风纪严整、接受监督、廉洁奉公,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收受相对人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不得违规接受相对人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第十八条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为亲友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干扰他人正常行使职权。

第十九条 执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得为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开脱、说情。

第四章 现场检查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上路检查,必须使用执法标志车辆,不得使用社会车辆上路执法。

第二十一条 在公路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持证人员。

第二十二条 在调查、收集证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三条 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必须客观、全面。对一般违法行为的认定,除单一证据能确凿证明违法事实的,应当使用复式证据;对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要有三种以上证据,并形成有效的“证据链”。

第二十四条 收集书证证据时,应当尽量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上应当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注明原件出处,并由出具书证人签章(名)确认。

第二十五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实施证据登记保存应当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得超过法定期限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或者登记保存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使用、损坏登记保存的物品。

第五章 具体执法行为规范

第一节 行政许可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应当在办公场所及许可办理场所采用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或者活页材料等形式,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二十七条 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的许可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应及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改正的材料。

第二节 行政处罚(处理)规范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处理)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依据准确、文书填制规范。

第二十九条 在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前,处理部门必须认真审核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有效,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对证据不充分或事实不清的案件,应当退回调查人员进行完善或补充调查。

第三十条 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符合交通厅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有关规定的,实行教育施行,免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予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并履行相关批准手续。重大的行政处罚减轻必须经执法单位集体讨论形成意见。无法定事由,不得擅自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实行罚缴分离制度,除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外,执法人员不得现场收取罚款,罚款必须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

第三节 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 行政许可文书和行政处罚文书应使用省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格式文书,做到格式统

一、内容完整、制作规范。

第三十四条 执法文书按规定需要编号的,应当根据文书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写。

第三十五条 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记录有遗漏或有差

错的,应当面进行补充和修改,并请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捺手印确认。当事人拒不签字的,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理由。

第三十六条 执法文书中注明加盖执法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未包括的行为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施行。

二О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16篇:黄山市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黄山市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规范农村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及时掌握农村公路路产状况和运行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应当遵守全面、及时和巡查与调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实行动态巡查和务勤相结合,定时定载巡查与机动调度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农村公路路面、桥梁、附属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二)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的非交通标志的控制管理;

(三)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安全管理的检查;

(四)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检查;

(五)及时、准确、快速收集传报农村公路信息;

(六)遇有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持公路畅通。

第五条 实施农村公路路政巡查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巡查时车内未经批准不得带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抢救伤员除外。 第六条 农村公路路政巡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注重仪表,在执法过程中讲究文明礼貌,做到先敬礼,再出示表明身份,然后处理问题,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七条 实施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应当提前制定巡查方案,确保巡查工作全面、细致。巡查过程中应该认真做好《路政巡查记录》,及时填写《路政巡查日记》。记录、报表准确、详实、精炼。

第八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损坏公路,破坏路产等行为,路政人员现场要及时制止;

第九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公路路面、桥梁有明显有碍行车安全的障碍或因素应当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清理和消除,一时无法处理的,应当采取临时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在巡查中接到机动调度指令后必须立即行动快速处置,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问题或情况处理结束以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的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处置,保护现场,救助伤员;认真勘察事故现场路产损失情况,按程序调查取证;做好路产损失的索赔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疏导车辆,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中应严格按规定的路线执勤巡查。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巡查实行车上流动巡查和车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一般路段可采用车上流动巡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对重点路段(危险桥梁、涵洞、危险路段、施工路段等)需采用车下实地检查的方法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巡查频率为15天/月,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出发检查。

第十五条 爱护路政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和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做到随时随地能出车。

第17篇: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公路路政管理,作为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依法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政,以及为发展公路事业而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使命。近几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上级资金的大力扶持下,目前我县农村公路里程达918公里(其中:通村水泥公路523公里,预计2015年底全县所有建制村全部通混凝土路面宽度为4.5米的水泥公路)。如今,快速发展的农村公路,已最大程度满足了全县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的愿望并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是便捷的公路交通,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殷实幸福的新生活。但与此同时,我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存在主要问题

侵害公路行为五花八门。一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尤其是以建房、搭棚现象最为严重。公路尚未建成交付使用,而公路沿线临路边上的一幢幢民宅楼房尤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尤为让人揪心的是,许多民房建房多久,建筑材料就占道堆放多久;二是占道堆放柴草、打场晒谷、摆放农机具、搭建牛栅猪栏鸡舍等仍很普遍;三是马路市场比比皆是,占道经营司空见惯;四是随意私挖道口、横挖公路开沟放水进田、在路肩上种植农作物(原因是农民持有的土地林权证与公路控制区的划定不清,导致农民误认为公路控制区内的土地是他们的承包地)、河道非法取砂危及桥梁安全等;五是超载超重车辆对公路危害大;六是装载不规范抛洒污染路面,给车辆、行人安全造成隐患;七是未经许可在公路两边私设加水点,既污染损坏公路路面,又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八是非公路标志牌影响公路美观。

路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局路政执法管理人员仅有4人,且年龄偏大,却要承担着艰巨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任务。可想而知,路政管理资源(人力、物力)投入与管辖公路里程不成比例,鞭长莫及,不堪负重。面对这种现状,只能确保县道公路路政管理,而且还处于“管一时好一时、打击一时好一时”的被动局面,乡村级公路的路政管理就难兼顾得上了,最终造成路政执法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体现。

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乡村公路沿线群众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及《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缺乏了解、认识,绝大部分群众不了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规定,也认识不到占用公路路产造成的后果,更谈不上办理路政许可手续,个别村组干部连村镇公路建筑控制区概念都不清。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尚未深入人心,宣传力度、广度均不到位,乡村公路永久公路宣传标语、宣传牌偏少,宣传氛围不浓厚,影响力不大。

侵害公路案件查处率低。我县农村公路线长面广,来自各方面的人为挖掘、损坏公路及破坏公路设施现象极为严重,屡见不鲜。但苦于路政执法力量薄弱,路政执法管理跟不上,加上社会监管缺失,损坏公路路产行为不能及时处理,案件多,情况复杂,查处难度大,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二、对策与建议

如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构筑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环境。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解决当前我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

路政宣传教育必须引向深入。依法治路,最根本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民众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此,必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县农民群众居住分散,地处偏远,文化层次参差不齐。路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找准切入点,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路政执法,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深入乡村发放传单、制作宣传牌等,候车亭制作路政宣传画,使路政执法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养成学法、知法、守法习惯,形成人人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合理配置路政管理人员。在路政管理人员的配置上,应该按照我县目前所管养的农村公路里程比例来合理配置路政管理人员,建议每100公里配备一名路政管理人员。同时,在目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要使农村公路管理步入正常化管理轨道,还要不断地创新管理工作新方法新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下放后,乡镇应设立兼职的交通专干,确保每个乡镇有2名兼职路政协管员,村有一名村干部兼职路政协管联络员。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效果。

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农村路政管理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单靠路政队几个人的力量是管不了也管不好农村公路的。因此,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人人参与,来促成这项工作。《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的相关工作。”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既有共性管理责任,也有行业管理职责。因此,政府必须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管理职能,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

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是保障路政施政的很必要条件之一。乡镇交通专干、协管员及联络员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装备(巡查车辆、治超工具、电脑、相机)、执法服装等经费要有一定的保障,以确保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建立和完善综合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应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充分发挥路政、运政、超限、交警联合执法作用;完善公路安保设施,设立公路标线、标牌、警示桩、警示牌等标志,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谁受益,谁养护”原则,倡导全民养路、爱路、护路意识,把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从行业行为转变政府行为、社会行为、群众行为;公民如发现有非法占道、损坏抛洒污染路面、违法建筑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路政部门报告,以便共同维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同时,要多渠道筹措公路养护资金,提高公路养护质量,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加大监察督导力度。一是加强路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二是明确交通专干、协管员、联络员工作职责任务;三是建立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四是落实路政执法监督责任。只有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路政巡查,及时查处路政案件,才能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总之,加强路政管理是我县农村公路得以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之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积极参与、配合、支持路政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健康发展,为我县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第18篇:路政员岗位职责

鹿城市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石拐大队

路政员岗位职责

一、坚持按照规定上路巡查,及时发现、查处路政案件,填写巡查记录,随时掌握路产情况,按规定收缴路产赔(补)偿费和罚款。

二、管理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制止违章建筑,查处各种违法利用、占用、污染、毁坏和破坏公路路产行为。

三、对损害路产或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以各种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逐步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和参与文明路建设自觉性,逐步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坚持挂牌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六、接到举报电话和求援信息,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认真做好现场调查、取证、询问并做好笔录,遇有重大问题和案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维护公路养护及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八、认真保养好巡查执法车辆和各种各类执法设备、器材。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19篇:路政管理站岗位职责

路政管理站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项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20篇:路政管理科岗位职责

路政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董刚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路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本科各岗位有关业务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督察、督办。

3.负责各县(市、区)公路局路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全市路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负责各种上报报表、资料、报告、材料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5.负责组织对全市路政工作的季度检查。

6.负责重大路政案件事件的处理以及路政复议案件的审核报批工作。

7.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的宣传、清障等统一行动。

8.监督检查路政人员的日常巡查,仪容风纪及执法情况,负责查处路政人员的违纪案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路政审批员:廖顺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规章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指导全市的公路路政审批工作。

2、以法定权限审批辖区内非法公路建设工程临时挖掘,占用、利用

一、二级公路及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等事宜。

3、以法定权限审批辖区内从地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

一、二级公路的非公路设施事宜。

4、以法定权限审批辖区内在

一、二级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的临时建筑事宜。

5、协助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部门,审批辖区内的

一、二级公路两侧建筑用地事宜。

6、依法审批辖区内在

一、二级公路上增设道路事宜。

7、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审批辖区内公路行道树的更新、采伐事宜。

8、分析、总结全市路政审批工作中的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三、内勤:李锦坤

1、负责科室的内部业务管理,能够及时上情下达,协调处理内外关系。

2、负责各种文电的起草,分发和传真。

3、负责各种文电的收发、传递、督办,存档和保管。

4、具体负责路政工作各项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岗位职责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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