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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概要(第一部分)

发布时间:2020-03-03 23:38: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概要

第一部分 各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收集资料

收集各省上报的三网监测季报表、年报表、死亡卡、出生缺陷儿登记卡等。 2.建设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

建立和完善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负责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的技术指导、信息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网络系统硬件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的数据管理,国家级审核、汇总等工作。

3.质量控制

每年11~12月随机抽取4~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级监测点,进行质量控制,并填写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4.组织死亡评审

每年组织专家对孕产妇死亡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结果。 5.数据分析

整理、审核、录入、统计分析数据,每年2月28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各监测网的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6.组织审核

组织专家对年度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进行审核、论证。 7.培训指导

负责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人员培训,重点培训省级监测队伍,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8.网络建设

指导省级监测网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9.交流信息

定期编写和印发《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及年报通讯》,通过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网站(http://www.daodoc.com)通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进展和相关信息。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1.所有上报资料分监测网、分年度保存; 2.每年的数据库双份保存。

(二)上报资料

1.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年度分析报告;

2.全国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与监督指导报告; 3.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网调查报告。

(三)上报时间

1.每年2月28日前,上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年度分析报告、全国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与监督指导报告。

2.每年3月31日前,完成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网调查报告。 省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收集、上报资料

按要求收集各监测点上报的三网监测季报表、年报表、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地市级和区县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一并上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2.审核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数据

按要求完成各监测点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数据的审核、修改和上报,负责维护本省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3.组织评审

每半年组织省级专家对孕产妇死亡进行一次评审,并填报评审意见。 4.质量控制

参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上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5.培训指导

负责培训地市、区县级妇幼卫生监测人员,并监督指导监测工作。 6.工作总结

完成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网年度工作总结和监测资料分析总结报告。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省级监测网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监测网具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2)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 (4)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2)儿童死亡登记册或儿童死亡报告卡;

(3)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 3.出生缺陷监测网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二)上报资料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2)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4)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2)儿童死亡报告卡;

(3)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 3.出生缺陷监测网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1)每年3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每年6月1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每年9月1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数季报表。

(2)每年7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和本年度第一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及本年度第

一、第

二、第三季度经质量控制后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年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年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上报本年度的第

二、第三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4)每年3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地市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收集、上报资料

按要求收集各监测点上报的妇幼卫生监测季报表、年报表、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区县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一并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2.审核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数据

按要求完成各监测点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数据的审核、修改和上报,负责维护本地市各监测点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3.组织评审

每半年组织省级专家对孕产妇死亡进行一次评审,并填报评审意见。 4.质量控制

参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5.培训指导

负责培训区县级妇幼卫生监测人员,并监督指导监测工作。 6.工作总结

完成地市级妇幼卫生监测网年度工作总结和监测资料分析总结报告。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地市级监测网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监测网具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2)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区县级、地市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 (4)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2)儿童死亡登记册或儿童死亡报告卡;

(3)区县级、地市级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 3.出生缺陷监测网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区县级、地市级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二)上报资料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2)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区县级、地市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 (4)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2)儿童死亡报告卡;

(3)区县级、地市级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 3.出生缺陷监测网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区县级、地市级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1)每年3月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每年6月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每年9月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每年11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数季报表。 (2)每年6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和本年度第一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每年11月2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及本年度第

一、第

二、第三季度经质量控制后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年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年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地市级和区县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上报本年度的第

二、第三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4)每年3月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县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县级包括县及县级市,在设区的市、地、州相对应的是区。

一、工作内容 1.收集资料

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每季度例会上,收集各乡镇上报的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季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汇总后填报全县抽样乡镇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全县的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

每年11月填报1张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及本年度第

一、第

二、第三季度经质量控制后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年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年报表,本地户口与非本地户口分类统计、填报。

2.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医院报告的孕产妇死亡个案,3天内下乡入户调查,并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

3.转抄儿童死亡报告卡

将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的儿童死亡报告卡内容,转抄到儿童死亡登记册上。 4.建立医院死亡报告制度

凡在本县医院内发生的孕产妇、0~4岁儿童死亡,医院相关科室均须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并将报告卡报送本院医务科(保健科)。

5.收集医院报告卡

收集本县各医院医务科(保健科)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并与各乡镇上报的死亡报告卡核对,解决重卡、错卡、漏卡问题。

6.上报资料

每季度将核查后的季报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儿童死亡报告卡,以及本县各监测医院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一并上报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年2月,将上一年度的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上报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7.上报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数据

按要求完成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数据的录入、上报,负责维护本区县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8.质量控制

参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和上报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9.组织评审

每半年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人员,对本县死亡孕产妇进行一次评审,明确死亡诊断,写出病历小结及评审意见,并上报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10.培训指导

负责培训乡级妇幼卫生监测人员,并对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监测网具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2)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 (4)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2)儿童死亡登记册或儿童死亡报告卡; (3)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 3.出生缺陷监测网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区县级、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二)上报资料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2)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 (4)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2)儿童死亡报告卡;

(3)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 3.出生缺陷监测网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区县级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1)每年2月28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每年5月28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每年8月28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 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数季报表。

(2)每年6月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和本年度第一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及本年度第

一、第

二、第三季度经质量控制后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年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年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区县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上报本年度的第

二、第三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4)每年2月28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乡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乡级是农村妇幼卫生监测单位,在城市相对应的是街道或社区。

一、工作内容 1.收集资料

在每月的乡镇例会上,收集各村上报的出生情况,并填写在0~4岁儿童花名册(儿童死亡监测乡镇)或出生花名册(非儿童死亡监测乡镇)上。每季度填报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儿童死亡监测乡镇),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全部乡镇)。

每年10月填报1张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及本年度第

一、第

二、第三季度经质量控制后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年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年报表,本地户口与非本地人口分类统计、填报。

2.实地调查

对各村提供的育龄妇女死亡信息,要进村入户核实,确定是否为孕产妇死亡,了解其死亡原因,并填写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对各村提供的孕产妇死亡线索,应在3日内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相关人员,并协助其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同时填写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儿童死亡监测乡镇对各村提供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线索,应在7日内进村入户调查其死亡原因等情况,并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和儿童死亡登记册。

3.核实情况

每季度到乡镇派出所、乡镇计生办查阅相关记录,核对出生及育龄妇女和儿童的死亡信息;核对乡镇卫生院的分娩登记本、预防接种卡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以了解本乡镇的出生情况,孕产妇、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的出生、死亡情况进行核实,如有漏报、错报,在乡镇例会上及时反馈给各村复查。

4.上报表卡

每季度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例会上,上报核查后的季报表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并与医院报告的儿童死亡报告卡核对。如有错报,及时更正;如有漏报,再反馈到所在村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确有漏报者,补填在儿童死亡登记册上。

5.人员培训

负责村级妇幼卫生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乡镇卫生院。具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1)出生花名册;

(2)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3)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花名册;

(2)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3)儿童死亡登记册。

(二)上报资料 1.孕产妇死亡监测网

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年报表。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

(1)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年报表; (2)儿童死亡报告卡。 3.上报时间

(1)每年2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每年5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每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每年10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 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

(2)每年10月2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及本年度第

一、第

二、第三季度合计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年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年报表。 村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村级是农村进行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最基层的单位,在城市相对应的是居民委员会(社区或街道)。

一、工作内容 1.登记出生情况

本村每一例出生的新生儿(生后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等生命体征),均须登记在0~4岁儿童花名册(儿童死亡监测乡镇)或出生花名册(非儿童死亡监测乡)上。在每月的乡镇例会上,向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报告本村的出生情况(包括本村该月出生的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公历)及其父母姓名等)。

2.登记育龄妇女死亡情况

凡本村死亡的育龄妇女均须登记,并对每一例都要入户核实死前末次月经情况,向家人及亲属询问死者死前是否怀孕。

3.报告孕产妇死亡情况

本村如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并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上登记。

4.报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儿童死亡监测乡镇的村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在10天内报告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并在04岁儿童花名册的备注栏上登记。

5.核对出生和死亡情况

每季度到本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村会计、村支书、村接生员(保健员)处核对本村的出生情况,以及孕产妇、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如有漏报、重报,及时通知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

6.随访5岁以下儿童

儿童死亡监测乡镇的村每季度对本村5岁以下儿童的生存及变迁(迁出、外出、返回)等情况进行核实。如存活,在0~4岁儿童花名册的相应的时间空格内划√,如有死亡、迁出等特殊情况应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村级应保留的原始记录包括:

1.0~4岁儿童花名册(儿童死亡监测乡镇)或出生花名册(非儿童死亡监测乡镇);

2.育龄妇女(包括孕产妇)死亡登记表;

(二)上报资料 1.出生名单

2.育龄妇女(包括孕产妇)死亡名单; 3.0~4岁儿童死亡名单(儿童死亡监测乡镇)

(三)上报时间

每月在乡镇卫生院例会上上报。

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收集资料

依据监测医院产科分娩登记本记录,按城乡、男女、产妇年龄段分类统计每月分娩的围产儿数,并统计出生缺陷儿数、围产儿死亡数、多胎数。每季度将分月汇总数据填写在围产儿数季报表上。

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畸形儿,一旦明确出生缺陷诊断,应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必要时,收集出生缺陷辅助诊断资料,如照片、检查报告等。

2.上报表卡

每季度将核查后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登记卡上报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3.质量控制

参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和上报出生缺陷质量调查表。 4.接受培训

参加出生缺陷监测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监测医院。各监测医院具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二)上报资料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出生缺陷辅助诊断资料(可选择); 4.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每年2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每年5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每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每年10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及出生缺陷辅助诊断资料。

村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村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相关试题

妇幼卫生监测信息工作制度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汇报材料

妇幼卫生监测培训考试题

县卫生局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海丰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古诗词分题概要

县妇幼保健院18年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概要(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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