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 吉首地税樱桃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
乙方(全称):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吉首地税樱桃小区住宅楼工程
工程地点:吉首市乾州樱桃枰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州地税局樱桃小区宅楼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工程内容:室内给水、排水安装,定位、放线,套管和线管预埋、管内穿线、每层配电控制箱及照明电气(开关、插座、接线盒、灯具、管井电缆线、水表等)安装,防雷、接地安装等。
四、合同工期
具体施工时间及进度必须满足本项目工程的整体进度要求。
五、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水、电安装施工验收规范及气象部门验收的省优良工程标准;配合完成省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
(1)。
(2)付款与结算方式:
1、甲方按建设单位拨款批次分别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款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
2、工程款在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3、工程款在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
4、剩余%的工程款留作质保金,工程在验收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如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额质保金。
(3)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保修
乙方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1年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
合同中所明确的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均属保修范围及内容。
(2)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