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员安全责任书
1、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应的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
2、车辆进站后,听取驾驶员对车辆使用和日常维护的情况汇报,及时进行安全部位技术检验。
3、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车辆的传动、转向、制动、灯光等涉及行车安全的各项装置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车辆开具《安检强修单》,并由驾驶员签字,同时,通知车站不得排班,待修理后凭指定二保修理企业盖章的修理回执经复检合格方可排班发车。
4、不定期检查车辆营运证以及各项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二级维护记录,督促参营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提高车辆技术性能,确保车辆安全营运。
5、车辆安检情况认真记录,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台帐清楚,车辆故障有落实,每月底将所检车辆用统计表报分管经理。
6、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吴忠市古城客运站车站负责人:
安检员签字:
签订日期:
《客运企业安检员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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