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纪检部评分细则(基础分 :25分)
一、工作职能
1、对我系各班晚自习的组织纪律进行监督和考核。
2、对有关我系的一些大型活动进行秩序维持和纪律考核。
3、对校内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每月对各班纪律情况进行考核。
二、评分内容
1、全月无任何违纪现象,无一人次请假,视为全勤,即在总分25分的基础上再加10分(注:公干、有医院证明的除外)
2、晚自习纪律考核,得B扣2分/1次,得C扣3分/次,得D扣5分/次(注:得C、D将进行全系通报)
3、晚自习无故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超过5人将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4、晚自习在教室内故意喧哗、打牌、下棋扣5分/人次,有吃零食等违纪行为扣3分/人次,听MP
3、MP
4、玩手机等酌情处理,并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5、晚自习期间在走廊、阳台大声喧哗、肆意走动、打闹者扣1分/人次,经劝叫不听者,视其态度处理,5人或5人以上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6、无故闹事或辱骂检察人员着扣5分/人次,情节严重者在全系通报批评,并交系领导处理。
7、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有迟到、早退现象扣2分/人次,无故旷到扣5分/人次。
8、晚自习及各大小活动期间,如有嗜酒者,由纪检部负责人向辅导员老师反映情况,并扣3分/人次。
9、纪检部召开会议,纪检委员或其他干部无故缺席扣3分/人次,迟到扣1分/人次,并取消当月全勤加分。
10、通报批评在当天考核基础上再扣2分/人次。
11、月末累计请假人数超过10人,每多一人扣0、5分。
12、请假无假条者,按照旷课处理,1天之后补假无效。(出、住院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课交假条的可按其情况处理)
13、晚自习一般为9:00才能放学,具体下课时间以放学铃声为准,否则早退处理,情况严重的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14、在学院校风检查中,如有以下违纪现象的:迟到、早退、晚归等均扣5分/人次,旷到、流动吸烟者扣8分/人次,并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15、各班纪检委员必须在每月25日之前交一份各班当月纪检情况的总结,满分为2分,不交扣2分,迟交扣1分。
16、对于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的班级,将酌情加3-5分。
注:各班晚上8:00之后,非纪检部干事无特殊原因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紧急事件,须向纪检部提前说明,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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