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部门工作职责
民政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对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本乡镇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扶贫救灾、社会福利、民政事业费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行政区划、收容遣送、地名管理等工作。 负责退伍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办好敬老院。负责处理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团委工作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教育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三、深入开展乡村青年文化活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农村生态文明。引导团员青年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保护生态环境。
四、加强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发挥各类青年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农村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五、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与流出地、流入地团组织的工作衔接。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农村基层团建纳入农村基层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做好新经济组织和青年经纪人协会、青年产业协会等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整顿松散瘫痪的农村团支部。发展团内民主,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基层团组织的直选试点工作。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担任村团支部书记,并积极推动他们进入村“两委”班子。。
乡镇妇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决议;
(二)指导所辖农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
(三)加强与乡镇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乡镇妇女工作的社会化;
(四)加强乡镇妇联自身建设,提高乡镇妇联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标,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等。
2、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乡镇下属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并组织开展工作。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坚持不定期地对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6、承办乡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乡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统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乡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乡镇机关、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8、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乡镇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9、承办乡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