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家庄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 运家庄中心小学
为了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发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各类文化场所或实践基地开展学习体验活动的相关要求。运家庄小学,与甲方就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一、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基地,委派人员指导实践活动,并对学生实践活动提出参考意见;
二、为学生各类活动提供方便,在活动经费等方面予以优惠;
三、提供学生在实践期间必要的劳动工具和教学用品;
四、提供实践必须的技术资料和样品。 乙方:
一、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关专业的信息、技术咨询并开展技术协作;
二、为甲方在职人员的指导活动提供帮助和方便;
三、负责制定实践活动过程,并共同组织实施;
四、负责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实践基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双方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甲方任组长,乙方任副组长。定期研究有关协作事宜。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止,如需要延长,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2016年8月28日
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运家庄小学
《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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