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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基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03 11:19: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马坊街道办事处“两基”迎国检

宣传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宣传“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现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通过对“两基”巩固提高及迎国检工作进行全过程、全 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为“两基”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总体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精心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都有开展“两基”迎国检活动宣传的义务,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不断扩大迎检影响。

三、宣传方式

(一)、及时收集、编写“两基”工作简报

要进一步加强“两基”工作简报的编写工作,及时反映我地区“两基”迎国检进展情况。办事处指定魏东为联络员,负责向区“两基”迎检办及时报送“两基”工作的开展及进展情况。

(二)制作横幅、标语

从现在开始,办事处、各村、社区要在各自辖属范围的主干道、街道的醒目位置树立大幅“两基”工作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在学校周边围墙刷写“两基”迎检口号,张贴宣传标语,制作横幅不少于5条。(横幅、宣传标语参考资料见附件)

(三)制作宣传展板

各村、社区要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或宣传画廊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好“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目的、指标、意义,制作展板不少于2—3块。

(四)拟在以下地点制作大型宣传墙面:

1、在办事处办公楼东头的墙面上书写一处大型“两基”宣传标语,约30米 ,内容为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在此标语旁边长约5米、宽2米的墙上喷绘“两基”宣传知识,内容为“两基”迎国检知识(宣传标语的规格和费用见附件列表)

2、在“东风煜展”对面的墙上书写一处大型“两基”宣传标语,内容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约50米)(宣传标语的规格和费用见附件列表)。

3、在办事处门口的宣传栏的正反面制作“两基”宣传知识,内容为“两基”知识和“两基”迎国检知识。(宣传栏的大小和费用见附件列表)。

附件:

一、“两基”工作宣传横幅、标语参考资料

二、“两基”知识

三、“两基”迎国检知识

一、“两基”工作宣传横幅、标语参考资料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儿童少年最基本的权利。 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家长的法定义务。

强化政府职能,加大教育投入。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实施“两基”,利国利民。

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田地不种误一春,人不读书误一生。 脱贫致富,教育铺路。

国家兴旺靠教育,农民致富靠读书。 知识创造财富,学习充实人生。 要想致富奔小康,先送子女进学堂。 家事国事天下事,办好教育是大事。 知识改变命运,学习创造未来 。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实行综合治理,打造平安校园。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

推进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农民小康路上走,远程教育是帮手。 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两基”知识

1、什么叫“两基”?

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

2、什么是九年义务教育?

答: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实现的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九年义务教育。

3、什么是“普九”对象?

答:指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的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推迟到七周岁。

4、什么是扫除青壮年文盲? 答:青壮年文盲是指15—50周岁的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员,或五年制小学三年级、六年制小学四年级以下学历的半文盲,这部分人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进行扫盲。

5、个人脱盲标准?

答:个人脱盲标准是农民识1500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2000个汉字,能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记简单的帐目,能书写简单的应用文。五年制小学读满三年级或六年制小学读满四年级视为脱盲。

6、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

答: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青壮年非文盲人数(15—50周岁人口受完小学五年制三年教育、六年制四年教育以上人数+已脱盲人数)÷青壮年(15—50周岁)人口总数×100%

7、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要求是:15-50周岁人口非文盲率为96%以上;15-24周岁人口非文盲率为100%。组织脱盲人员继续学习提高,防止出现复盲现象,最近三年以来的脱盲人员复盲率低于5%;符合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广泛开展成人文化、科技及实用技术等培训;所辖的农村行政村、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及同级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应达到上述标准。

8、什么是 “双高”普九和扫盲?

答:是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壮年文盲。省政府将于2010年对我市“双高”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工作进行验收。

9、国家制定有关教育的法律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 答: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共有18条。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法共有十章84条。从2006年9月1日开始施行。

11、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制年限是如何划分的? 答:九年制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目前我国普遍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制年限为小学6年、初中3年。

16、为什么要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而不能中途辍学?

答: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依法保护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所以,不能中途辍学。

17、为什么要“控辍保学”?

答:控制学生辍学,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质量和水平。

20、镇(办) 为什么要组织社区及村(居)干部入户进行文化户口登记和核查? 答:镇(办)应认真组织社区及村(居)干部开展入户登记并定期核查,准确地掌握公民接受教育的基本情况,为“两基”多项指标提供依据,准确掌握15—50周岁年龄段人口接受教育的情况,以便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两基”工作,提高各类人口的文化素质,所以要进行文化户口登记和核查。

21、普及程度的主要指标有哪些?

答:普及程度的主要指标及要求如下: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0%以上。在校学生年辍学率,小学控制在1%以内,初中控制在2%以内。16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在98%以上;18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在85%以上。

22、“两基”人口覆盖率?

答:“两基”人口覆盖率是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实现“两基”的县人口数之和占本地区总人口数的比重。用公式表示为:

“两基”人口覆盖率=已实现“两基”的县人口数之和÷本地区总人口数×100%

32、什么是“两免一补”?

答:“两免一补”是指对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由国家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寄宿制贫困生补助生活费。

三、“两基”迎国检知识

1、什么是“两基”国检?

答:国家教育督导团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全部验收完毕之后,对省级政府的“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是国家依法组织的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水平的验收和认定,因此称为“两基”国检。

2、国家进行“两基”评估验收的背景?

答:1993年国家教委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在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决定建立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进行评估验收制度。教育部(国家教委)于1993年颁布了《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1994年颁发了《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并开始对全国各省“两基”评估验收的工作进行抽查。截止2000年底,全国共有2541个县(市、区)及行政区划单位实现“两基”,有243个县(市、区)及行政区划单位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按要求扫除青壮年文盲。

3、“两基”国检的依据是什么?

答:“两基”国检的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有:

(1)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

(2)1994年国家教委颁发的《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对各省、区、市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和义务教育的水平进行评估。” (3)2004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全省(区、市)所辖县全部通过“两基”验收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抽查认定的省份,由教育部授予奖牌”。

(4)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增加了有关监督的内容,在第八条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5)国务院1993年修改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规定,“扫除文盲实行验收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扫除文盲工作的情况,接受检查、监督。”上述法规文件规定为“两基”国检提供了依据。

5、“两基”国检的意义是什么?

答:“两基”国检既是对我省“两基”工作水平和成果的认定,也是对省政府和全省各级政府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依法行政的考核;既是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家“两基”工作部署和措施的全面检查,也是对各级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考查;既是对贵州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一次检阅,也是对贵州形象的一次展示。因此各地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维护青海整体形象的高度,坚持把“两基”迎国检抓实抓好。

8、“两基”国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国检的基本原则是:随机抽样,点面结合;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实事求是,总体评价。

9、“两基”国检的有什么特点? 答:(1)严肃性:依法督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2)权威性:由省部级领导带队,国家督学组成检查组。 (3)公开公正性:检查前公告,检查中随机抽查乡(镇、办)和学校,检查后公报。

(4)指导性: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同时提出整改意见。

10、“两基”国检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4号)文件指出,“两基”国检,将检查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情况;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经费“三个增长”的情况;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具体检查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教委关于颁发的通知》以及本省(区、市)制定的“两”评估验收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内容有下列七项:

1)普及程度。重点检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

(2)教师队伍。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有编不补的问题,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的情况。

(3)办学条件。重点检查中小学布局不合理、大班额、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不足的问题,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施配套情况,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情况。 (4)教育经费。重点检查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的情况,落实“两免一补”情况,以及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问题。

(5)教育质量。重点检查实施素质教育,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足开齐课程,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等问题。

(6)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及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7)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盲未验收地区的青壮年文盲情况,已验收地区的脱盲人员复盲情况。

11、“两基”国检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对省级实现“两基”的全面督导检查,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两基”标准,既要检查全省范围内“两基”工作的进展和总体水平,也要检查所辖区域内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教育差距,特别是困难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状况;既要总结全省“两基”工作的成绩,也要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要重视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为保证公正性和严肃性,“两基”国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全面自查。凡所辖区县全部实现“两基”,拟接受教育部“两基”督导检查的省,应事前进行自查。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动员部署,对照《义务教育法》全面检查“两基”工作,不仅核查“两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更要检查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2)提出申报。根据自查情况,由省级人民政府向教育部提出接受“两基”督导检查的要求。申报时要详细说明省自查基本情况、对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附“两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教育部视该省“两基”工作的进展情况、自查情况和对问题的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督导检查。

(3)检前公告。对将要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省,于检查前20天左右,由国家教育督导团在《中国教育报》和该省主要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 (4)组织检查。对决定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省,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听取全省“两基”工作的汇报,采取随机的方式,对不同经济、教育发展水平的县进行抽查,一般每省抽查6个县左右,每县抽查若干乡镇和学校。

(5)做出结论。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接受检查的省提出“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省根据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教育部根据检查和整改情况,认定该省是否全面实现“两基”。

(6)发布公报。对通过“两基”督导检查的省,由教育部发布公报,并授予全省实现“两基”纪念牌。

13、什么是“五个一票否决”?

答:指普及程度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有D级危房的一票否决、2001年后仍有拖欠教师工资的一票否决、在验收当年还有造成师生伤亡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14、国家教育督导团为反对弄虚作假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①公告。国检前15天在省级政府机关报第一或第二版发布国家教育督导团公告。

②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办法,既检查近三年“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试点县,也检查“两基”巩固提高县。

③数据要真实、准确,严禁随意更改、虚报瞒报,为国检准备的各种表、卡、册、簿等材料一律要打印,原始材料不要重抄、复制,不得改动。

④不搞专门的迎检活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⑤不准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

两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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