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协议人:bbbb,1971年1月1日出生,汉族
住址:广州市*******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
女方协议人:aaa,1975年1月1日出生,汉族
住址:广州市********
身份证号码:123466
协议人双方于2003年10月20日在越秀区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男方屡次感情出轨,女方感情和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万分痛苦,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bbbb与aaa自愿离婚。
二、儿子ccc由女方抚养,监护权为女方所有。
三、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居住位于xx路xx街xxx号的楼房一套,现归女方所有。
2、各人名下的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等资产即属女方所有。
3、两人共有公司归女方,并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四、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男方每月定期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0),直至2020年5月儿子满16岁为止。此后不管何种情况,女方不得另行索取任何费用。
2、在征得儿子同意、并提前通知女方的情况下,男方逢休息日可探
望儿子或带儿子外出游玩。
3、在任何情形下,男方均不得带情人与儿子见面、共处;男方不得向儿子有意或无意之间向儿子灌输不良男女关系享乐观,不得向儿子透露男方的混乱不正常的私生活及诸多情人信息;否则女方有权终止男方的探视权。
4、女方拥有儿子的完整的监护权,关于儿子的居住地、教育、生活等,均无权加以干涉。
五、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在公司事务及个人感情纠葛上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上的任何纠纷,一概与女方无关。
六、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未经女方书面同意,对外支付的大笔费用,离婚后女方才发现,男方必须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返还给女方。女方对此财产拥有追索的权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协议人:女方协议人: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