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学生安全责任状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创建平安校园”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现结合上级精神和我校实际特签订以下《学生安全责任状》,请认真对照执行。
一、学生义务
1、遵守制度。在校园内外必须无条件遵守学校和班级制定的一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管理措施。
2、珍爱生命。自觉加强防水、防火、防电、防倒塌、防毒、防食物中毒等工作。
3、学会自我防范。自觉加强个人卫生,注意饮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4、学会生存。遵纪守法,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按时离校、返校,途中注意安全。
5、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做到不拉帮结伙,不打架斗殴,不无事生非,与人和睦相处。
二、班主任义务
1、必须按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季节性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并认真做好记录。
2、建立健全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班级安全应急预案。
3、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班级学生所发生的一切突发事件。
4、文明执教,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批评教育,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达成以下协议
1、因学生违反上述学生义务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及班主任概不负责。
2、非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季节性疾病、摔伤、骨折等)有学生家长自己解决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如:地震、火灾、疾病伤亡等)有家长和学校、班主任共同协商处理。
3、因班主任违反班主任义务从而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4、本约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
监护人:(签名、手印)乐秋乡麻栗小学
(签章)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学生安全责任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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