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站博士后办理户口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留校工作,户口落清华集体户
1.去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办理离站手续时,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在清华大学的除外)。如果家属户口随迁的,还要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证明、家属户口本(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开出:
A.给中关村派出所的户口迁移《介绍信》(户口在清华博士后集体户者需要)
B.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介绍信》
C.《调动人员登记表》(若有家属户口随迁为两份)
切记:复印两份B和C备用(一份交校博管办存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用)。
2.去校集体户口办公室,出示A、B、C,取:D.集体户口卡 ,办理离校单盖章手续。
3.持离校通知单、B和C复印件一份,及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返回的其他材料到校博管办办理出站手续。
4.去校人事处调配科报到,开具:E.给中关村派出所的证明F.给北京市公安局的《落户地址介绍信》
5.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把B、C、D、F、本人身份证(有家属从外地随迁户口的博士后还要提供家属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家属户口簿,均为原件)交给经办人,开出:G.《入户通知单》(H.给家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I.给落户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6.持H到家属所在派出所开出:J.《户口迁移证》。
7.到校集体户口办公室,交E、G、I、J,办理落户手续。
8.如果本人户口在北京其他单位集体户,但不在中关村派出所,同时又不迁家属户口的。在征得中关村派出所同意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取得:D.集体户口卡 ;再到校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交E、G,办理落户手续。
二、到本市其它单位工作,户口落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集体户
1.去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在清华大学的除外)。如果家属户口随迁的,还要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证明、家属户口本(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开具:
A.给中关村派出所的户口迁移《介绍信》(户口在清华博士后集体户者需要)
B.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介绍信》
C.《调动人员登记表》(若有家属户口随迁为两份)
切记:复印两份B和C备用(一份交校博管办存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用)。
2.去校集体户口办公室,出示A、B、C,取: D.集体户口卡 ,办理离校单盖章手续。
3.持离校通知单、B和C复印件一份,及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返回的其他材料到校博管办办理出站手续。
4.到所去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开具 E.给北京市公安局的《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
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5.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把B、C、D、E、本人身份证(有家属从外地随迁户口的博士后还要提供家属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家属户口簿,均为原件)交给经办人,开出:F.《入户通知单》(G.给家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H.给落户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6.持G到家属所在派出所开出:I.《户口迁移证》。
7.去接收单位(或存档人才中心)所属派出所,凭F、H、I办理落户手续。
三、落北京市其他户口
1.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时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介绍信。
2.户口落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时须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去外地工作
1.去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在清华大学的除外)。如果家属户口随迁的,还要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证明、家属户口本(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开出:
A.给中关村派出所的户口迁移《介绍信》(户口在清华博士后集体户者需要)
B.给户口迁入地公安局的《介绍信》
C.《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若有家属户口随迁为两份)
切记复印两份B和C备用(一份交校博管办存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用)。。
2.到校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出示A、B、C, 取得:D.集体户口卡。
3.到中关村派出所,出示A、B、C、D,开出:E.《户口迁移证》。
4.到校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出示E, 办理离校单盖章手续。
5.持离校通知单、B和C复印件一份,及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返回的其他材料到校博管办办理出站手续。
6.去户口迁入地公安局,把B、C、E交经办人(其他需要携带的证明、证件等请事先向迁入地公安局问清楚)开出: F.《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五、出国
出站后自费出国的博士后档案及户口必须迁出学校,户口迁到家庭所在地,档案放到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六、其他特殊情况注意事项
(1)第二胎子女随迁须持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及当地计生条例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3)如果随迁配偶到本市无人事权的公司工作需要调转档案的,须先将配偶档案转到原档案所在地人才,
再到全国人才(电话:010-84214710或010-84214713)开调档函,将档案调到北京。
备注:
1.校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地址:清华汽车楼旁大十字路口西北角,南北主干道西侧保卫处院内,电话:62783270。
2.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为在读的大、中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出国人员出站时不办理户口随迁。
3.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周1-5上午8:30-11:30)地址:北京科技大学南门内直行约20米博士后公寓院内博士后公寓2号楼2单元1层玻璃门内,电话:62335024。
4.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周1-5全天办理 上午:8:45-11:30 下午:13:30-17:30)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南三环附近)。可在清华西门乘826到成寿寺北口下车;或乘300、830、36
8、特8路成寿寺下车,路口往南400米路西;或乘8
12、39支、7
32、80
7、小
35、8
26、7
32、730、946路成寿寺下车。电话:87682143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