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
买方:(下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卖方:(下称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1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2.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3.预付货款:(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前述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
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接收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接收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及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