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联络员工作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群众接待工作。
2、办理代理民政、计生、劳动保障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3、及时受理群众委托事项,搞好日常工作记录。
4、督察分管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为群众办理好委托事项。
5、凡群众办的事,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对待群众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服务。
6、对群众所办的事,拖延、不理不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便民服务联络员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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