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管理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合理利用测绘成果,充分发挥测绘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测绘成果方针
优质产品、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产品成果,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完全达到用户的满意。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先进水平。
二、测绘成果目标
质量——交付产品合格率达 100% 信誉——保证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先进水平为实现事务所的质量目标,单位全体职工按照季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季度和年度质量目标。
三、测绘成果质量
1 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设立专职质量检查人员一名。 2 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将质量目标落实到全体职工,各负其责。
3 测绘计量器具必须定期检定,以保证测绘产品质量。 4 测绘作业过程中要符合规范,记录客观公平。 5 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应进行补测或重测。 6 测绘成果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对外提供使用。
四、测绘成果汇交
1 若承担基础测绘项目或者国家投资的其他测绘项目,测绘单位需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目录。 2测绘单位或个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次年第一季度内向相应的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无偿汇交测绘成果的目录或者副本。
五、测绘成果的保管
1 基础测绘成果保管要采取异地备份存放制度。 2 测绘成果保管不得损毁、散失和转让。
四、测绘成果保密管理
1 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2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3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4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
5 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保山市国土资源事务所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