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2、咨询人员因故请假,必须提前跟咨询室负责人做好请假工作,如果临时有急事需要打电话跟负责人告知。
3、心理咨询室实行心理咨询预约制度,建立心理咨询预约卡,咨询居民可事先与咨询老师或心理咨询室预约;
4、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5、要爱护室内公共物,咨询师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全体居民;
2、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内容是对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3、咨询师要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4、咨询师要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5、咨询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汪涵森河南省心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赵悦玲河南省心理研究所研究员 刘爱红河南省心理研究所研究员
《心理咨询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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