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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1:32: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6年度夷陵区教育系统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区教育局及全区教育系统被列为2016年全面督查对象。为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配合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统一部署,对全区教育系统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督查的对象及内容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具体内容如下:

(一)局机关及直属职能部门

1.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教育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开展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专项整治,查处收受劳务费、回扣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学生入学、教材教辅、基建工程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教育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责任科室:党办、局办、监察室、计财科、教育科)

2.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依规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是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对师生开展普法教育等。(责任科室:局办、党办、监察室、督导办、计财科、综治科)

3.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加强校车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是否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要求;是否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教育精准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减负、分班、以及学生流失、留守儿童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问题。(责任科室:局办、督导办、综治科、监察室、教育科、计财科、教育工会、后勤办)

4.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贯彻意见,制定相关措施,推动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是否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务接待超标、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责任科室:监察室、教育科、计财科、党办、局办)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学生及其家长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安全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规

范办学执教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责任科室:监察室、综治科、教育科、计财科、局直属职能部门)

(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对本校(园)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整治等。(责任科室:党办、监察室、计财科、教育科、后勤办)

2.依法治校方面。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幼儿园)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做到就近免试入学;普通高中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招生计划;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办学、办园规定。(责任科室:党办、监察室、督导办、计财科、教育科)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学生食堂是否严格

执行“零利润”,是否存在侵占学生利益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学生资助政策与程序、对象与标准、资金发放、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常态化、制度化,是否认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餐”资金等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责任科室:计财科、教育科、后勤办、综治科、督导办)

4.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及考核体系;教师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公办教师是否做到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责任科室:政工科、计财科、教育科、监察室)

三、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督促检查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专题学习省委、市委、区委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学校(单位)成立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在本单位(学校)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全区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单位(学校)方案于5月10前报区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至8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全区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和监督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师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2.开展明查暗访。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纠风办将对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明查暗访的部署,各单位(学校)要积极配合,认真整改。区教育局也将组织专班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全区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

3.主动公开承诺。各单位(学校)要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单位(学校)要将查找问题情况报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1.坚持边查边改。要将边查、边改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始终,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及时将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整改问题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区教育局对全区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单位(学校)于11月20日前向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

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区教育局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向区纠风办报送问题整改和反思报告。

四、监督与评议

1.监督员评议。从全区各行业聘请50名履职尽责监督员,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各被督查单位(学校)要认真听取履职尽责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强化问题整改,支持、配合监督员工作。

2.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各单位(学校)要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3.积极参加“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4.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区纠风办的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评议。

五、督促检查结果的运用及整改问责

年底,区纠风办将对区教育局及全区教育系统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实行百分制,具体计分方法:

第三方监督结果×35%+服务对象测评结果×25%+集中民主评议结果×30%+平时工作情况×10%;

上述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为不合格单位或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推动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是教育综合改革落地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履职尽责措施的落实。区教育局成立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做好与区纠风办的联系沟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督办落实工作。各校(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完备的组织网络,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好分管领域,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进度,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对在第三方明查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

线” 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学校)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与纪委、纠风办等职能部门联系对接,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短信、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服务夷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三新”主题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举报投诉电话:0717-7823158

联系人:林文彬(电话0717- 7831097 ;QQ823417578)

黄仕虎(电话:0717-7823158;QQ3962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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