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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3-03 16:30: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2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三支一扶简介:

年,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下发《关

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计划侧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2012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招募人数为2475人。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专业上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就业保障、文化传播、师范、经济类为重点,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往年被录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已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三支一扶”计划。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原则。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

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本市大学生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招募工作,各高等院校负责组织本校毕业生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

为2012年5月29日-6月2日。

报名程序如下:

1、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经注册成为“信息网”正式用户后(已注册的仍使用原帐号)进行报名。

2、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后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后,需向报考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或传真件,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各市要安排专人在线值班,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要及时审查毕业生报名信息资料,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三、考试考核和确定人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下午2:00-5:00。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公布。面试和考核工作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各市按招募数以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范围。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经考试考核确定招募初选名单,并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要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

四、培训上岗

各市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各市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培训结束后,招募的大学生于8月底前全部上岗。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五、政策支持

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足额发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12年符合规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我省公务员考试将继续实行专项招考;报考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市级以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按照招聘主管机关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今后,事业单位招考将逐步采取设定比例定向招聘的办法施行。具体政策参照《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

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291号)。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六、待遇

1、服务期间待遇

加强经费保障,切实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待遇

(一)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在现有“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基础上,建立工作生活补贴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09]494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情况,适当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要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二)做好经费申请和拨付工作。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必要的工作经费、服务人员体检、培训费用由各市财政负担,“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到财政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贴;到非财政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根据当年中央财政补贴数额和实际招募人数决定具体数额予以补贴。

2、服务期满待遇

(一)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定向考录等政策,协助有关单位,合理设置岗位,组织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工作。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各市要按照鲁人发【2009】3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各类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留在基层就业,采取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的办法,切实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就业结合起来。在实施定向招聘之前,2010年前招募的大学生仍享受原有优惠政策。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服务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各市要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按照《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等文件要求,将其纳

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建立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信息库,积极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为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各级尤其是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后仍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要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

(五)做好相关政策衔接。要注重政策配套衔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培训管理、升学考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6号)的规定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

其他具体优惠政策参照《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3号)文件执行。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均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解释由省“三支一扶”主管部门负责。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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