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区2011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指令性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名额及录取办法
根据《南宁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了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坚持面向全体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就读,遏止初中择校借读的现象,促使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今年将市二中、三中以及市一中、八中、外国语学校、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等十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35%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各承担地段招生任务的103所初中学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向分配的名额
(一)市二中和市三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1815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635人。市一中、八中、十四中、外国语学校、沛鸿民族中学、三十三中、三十六中和邕宁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3910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1369人。
(二)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以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地段生人数平均分配。各校推荐生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录取办法
(一)加强领导: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定向招生推荐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推荐办法: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向分配名额属指令性招生计划。地段生在各校报名工作开始时即可根据自己 1
的意愿进行报名,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在各校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一定比例非定向生名额的报名录取后,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在地段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时间安排:
1.各初中学校在录入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报名电子信息档案时即如实注明地段生身份,信息在招生报名前进入中招办招生录取系统。
2.市二中和市三中于7月16日上午即开始指令性招生计划的65%和35%定向分配名额报名工作,16日下午四点后由市中招办进行录取。
3.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于7月18日下午进行指令性招生计划65%非定向名额和35%定向分配名额的录取工作。
三、说明
(一)如果考生的中考成绩,低于该校指导性计划最低成绩或定向生名额空额补录最低成绩的,那么定向分配给该学校的名额便自动取消,这些名额将由市区全体考生竞争。
(二)由于市区内一些学校是走读学校,各地段生在报名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住宿条件。
附件:南宁市市区2011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