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消费者协会发放婴幼儿奶粉事件
赔偿金工作情况的汇报
抚州市消费者协会: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发放工作的会议精神,按时按质完成赔偿金发放工作,宜黄县消费者协会于2009年元月5日至元月15日开展了对因食用问题奶粉患肾结石的婴幼儿进行一次性赔偿金发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患儿的基本情况
根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我县共有28名婴幼儿因食用问题奶粉经医院检查患肾结石,其中男婴儿24名,女婴儿4名,分布在我县的8个乡镇27个自然村,且大部分处在边远交通、通信不是很好的村组。
二、我县发放赔偿金工作的主要做法
根据市消协的布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行动起来,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该项工作。一是成立了“宜黄县工商局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武安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坚、应小旭、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教文担任,成员由局监察室主任、法规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县消费者
协会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费者协会,负责赔偿金核实、发放、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了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即制订了发放赔偿金的工作路线,采取由工作人员上门上户,挨个发放,经常加班加点,到田间地头找监护人,将赔偿金发放到监护人手中,对一些登记资料有误的,及时与当地政府、派出所、卫生局取得联系与沟通,由他们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发放,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在发放工作展开之前,就与县委、政府进行汇报,在开展发放工作后,每日汇报当日的发放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拟解决的措施,取得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四是截止到元月15日我县累计发放赔偿金人数26人,有1人是重复登记,另有1人因婴儿在上海摘除左肾需重新核定等级暂时不领赔偿金,累计发放赔偿金5.2万元,发放率为96.30%,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宜黄县消费者协会二○○九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