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的填写补充说明及相关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是具备教师资格人员的基本材料,要长时间存档,所以不允许使用复印件,并请按照填表说明,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规范书写。
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1、《申请表》封面“工作单位”填所在院校;“申请资格种类”填 “高等学校教师”;封面的填表日期,按照大写的年月形式填写,例如 “二00三年十月”。
2、《申请表》中的“出生日期”一定要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一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根据所提供的毕业证书填写;“最高学位”按照学科门类及学位名称填写,例如“理学学士”“工学硕士”“工学博士”;“最高学历”按照“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填写。
3、“申请任教学科”只填一个,原则上填其现任学科。如现承担一个以上学科的授课任务,可自愿填写其中一个。“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名称按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课程名称)填写。例如:力学—固体力学(材料力学);所填课程将作为后续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指定试讲内容。
4、“本人简历”栏目中的时间填写到年月,例如:1990.1至1992.7。在校学习期间,则在单位填写学校名称,职务填学生,参加 1
工作以后的单位名称填写到所在部门或所在院(系)。
5、“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以下栏目,申请人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不必填写,由学校管理部门和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填写。
二、关于《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1、“工作单位”填写到所在院系或部门,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的填写,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一致。“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按“高等学校教师,一级学科名称”填写,例如“高等学校教师,力学”
3、表格右上角的编号由有关认定机构或接受委托认定的学校填写。
4、《表格》的1—3栏,由申请人填写;4—6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其余栏目由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请相关单位填写。
三、为保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规范和正确,各单位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填写说明,并在师资科具体经办同志的指导下负责对申请人的填表疑问做出正确解答。
四、各单位在正式发表前,应先请申请人填写草表,并经人事处师资科初审把关后,再请申请人正式填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说明(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