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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坚守住敬畏生命的底线

发布时间:2020-03-03 23:54: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坚守住敬畏生命的底线

◎ 文 / 编辑部

一、敬畏生命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早在东晋的陶渊明,以他的《自祭文》,就点明了生命的难能可贵。他说“茫茫大块,悠悠高旻,是生万物,余得为人。”“含欢谷汲,行歌负薪”,意思是说,天地生出万物,而我竟能成为万物之灵的人,实在是不容易。因此,我能庆幸,在困境中,也很乐观,上山砍柴,总是唱着歌。充分表现了对生的欢欣和对生命的珍视。

近年来,有人撰文,进一步阐发了一个人的生命形式的难能可贵。他说:生命是无数个原子特殊结合而成的有机体,其形成概率之小,让人惊叹;在茫茫宇宙之中,有无限星云,而成为太阳系中的一部分,其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而在太阳系中,又能融为地球的一分子,同样是一个极为难得的机会;在地球的混沌凝固中,又以碳氢氧相结合而成有机物质,岂非极大的幸运;随着地球数十亿年的进化发展,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结点上,被安排进了高等生物的行列,是在无数种可能性中最好的选择;最后在地球的许多高等生物中,“余得为人”,成为宇宙的万物之灵。每一次选择,只要有一丝偏差,就不会是如今这个样子。想起来,真是惊心动魄。每一个人的生命无不经历过无数次竞争选择,而被无形的自然法则认可的。每一个生命都是自然选择的幸运儿。

认识人的生命孕育形成的难能可贵,这是我们敬畏生命、珍惜生命的本源之一。我们还可以从生命的自身特点来理解敬畏生命,热爱生活的必要性。查尔斯·科尔的《死亡课》中,指出了生命具有四个特征:坚韧性、脆弱性、有限性和互感性。(编者注:《死亡课》第4页(美)查尔斯·科尔著,榕励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其中,关于生命的脆弱性,作者指出:“有些人正努力应对这劫后余生;有些人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有些人曾经经历过失去至爱的痛楚或者亲朋好友正在与恶疾抗争,你班上的某个同学的生命正面临威胁„„如果你正经历着这些,那么你的感情可能非常脆弱。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格外呵护丧家的情绪,格外爱护这些渴望得到帮助的人们。”另外也有人把生命的脆弱性比喻为一只易碎的花瓶。当她活着的时刻,花瓶是美丽的,而当遭遇不测时,就如同一只花瓶破碎了再也修补不起来了。这个形象的比喻既说明了生命的脆弱性,也表明了生命的唯一性,不可复制性。死而不可复生,这是敬畏生命、热爱生活的又一哲理基础。

人类敬畏生命,不仅起源于对生命的起源、繁衍、发展的哲理性认知上,还源于对人类生命的情感,一种类生命的情怀。类生命情怀可能不需要后天养成,它是一种先天的集体无意识。而极富情感的人类,对同类的生命表示敬畏,其实影射着对自我生命的敬畏。 生命信仰的最高境界,便是敬畏生命。

二、殡葬文化视野中的敬畏生命

敬畏生命,是社会许多领域广泛研究的课题,更是殡葬文化持续探究的课题。本刊前几期多次谈到对故人的“爱与永恒的缅怀,是殡葬活动永恒的主题”,这个提法,其本源正在于人们敬畏生命的理念。 首先要弄清楚,“敬畏”一词应作何理解?通常人们把敬畏分解为“敬”和“畏”两个方面:敬是指对人的生命的崇敬、珍爱与重视;畏的是畏惧生命的脆弱、生命的消逝。因为包括人的生命在内的一切生命都随着时间的流逝在做减法。生命出现于这个世界,就进入了消亡倒计时。虽然现代科技可以延长人的寿命,但总体上没有改变这个趋势。况且,任何生命都具有脆弱性、唯一性、不可替代性。在这个意义上,对生命必然消亡的隐忧就构成了“畏”的主要内容。

其实在民间,对敬畏生命还有另一种理解。他不用把敬畏一词分拆开来理解,敬畏是一个整体概念。因为在敬畏生命这一命题中,人们已经把生命这一普通而又特别的现象,赋予了一种神圣的光环,具有一种神秘感。人在神圣的面前,神圣为尊,自我为卑;神圣为高,自我为下;神圣为强,自我为弱。尊者受敬,卑者自畏。所以敬畏生命是珍爱与敬重人的生命一种特殊、极致的表达方法。这种表达方式并非把生命神灵化、抽象化,而是一个具有科学内涵的用语。当然,要与某些民族和部落把花草树木、砖石泥土一切万物有灵,并对之顶礼膜拜那种敬畏生命的观念严格区分开来。

在前面已经提到在许多社会领域都已开展了对敬畏生命的研究。今天,我们从殡葬业和殡葬文化活动的视野去探讨,这一研究又有何特点呢?可以说,殡葬业和殡葬文化是一个特别的视角,它对敬畏生命的研究和提供的服务具有特殊的意义:

1、殡葬文化视野中的敬畏生命,是对人的个体生命的敬畏。

在敬畏生命的理论研究中,学者们提出过:伦理学意义上的敬畏生命、生命价值意义上的敬畏生命和生命质量意义上的敬畏生命。胡发贵在《论儒家敬畏生命的伦理情怀》一文中,从生生大德、爱惜物命、仁者爱人等三个方面系统叙述了儒家敬畏生命的思想。这一研究揭示了儒家泛敬畏生命观念。即儒家敬畏的不仅是人的生命,还包括天地万物、花草树木等一切有灵性的事物。伦理论没有把人与物区别开来,没有把对人的生命的敬畏与对自然的敬畏区别开来。虽然我们积极主张“人类应该敬畏自然”,但对人的生命的敬畏与对自然的敬畏是有本质区别的。伦理论笼而统之地谈敬畏生命,结果只能停留于一般的惜生爱物、悯怜同情、天道贵生上,未能触及敬畏生命中关于人的本质特性,即人作为主体的存在性问题,未能触及存在就是目的。这是人本精神的根本命题。 关于敬畏生命的生命价值论和生命质量论,使问题的讨论重又回到了对人的生命的敬畏这一命题上来。例如,生命价值论的着眼点在于对生命存在形式的总的价值判断,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生命体(以人为主)的全部生命活动对生命自身以及生命对其他存在物(包括他人和社会)的意义的自觉认识。而生命质量论是对生命价值论的扬弃。它“以人的本能和智能等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为依据,衡量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存在的价值。” 关于如何理解殡葬文化中以敬畏人的生命作为敬畏生命的根本,我们可以引用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的一段话,以促发深思。康德认为:“人类以及一般地说来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是作为自身即是一目的而存在着。而不仅仅是作为这个或那个意志随意使用的一个手段而存在着。”

殡葬文化所倡导的敬畏生命既不同于伦理观念中对泛生命的敬畏,也不同于生命价值论那种依据生命价值去谈对人的生命的敬畏。殡葬文化是对每个人的个体生命的敬畏,每一个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而且要从人的生命一开始就对其确立敬畏感。如此一来,这种敬畏建立在生命(人的生命)这个共同基础上。它不因人在社会生活中种种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地位高低、经济丰寡、智力高下、名声毁誉而发生根本改变。它是作为人这个“类生命”而共享的大致相同的礼遇。

因此,在生命的起点上便获得的受到他人的敬畏,体现了一种天然的公平或平等。任何一个普通人,只要是生命存在过,都享有人的尊荣,我们都应对他的生命有敬畏之心,努力维护他的生命的存在和延续。对生命的敬畏,是人与生俱来的人格尊严的最根本的表征,也是人类社会制定法律法规并敬畏法律的根源。

2、殡葬业、殡葬文化视野中对生命的敬畏是对逝者的敬畏,并由此追溯对其生平的敬畏。 在众多领域对生命的敬畏中,多是指向对活着的生命的敬畏,是专指一个人从生到有机生命终结之前。其主要观点有:人的生物体生命消失以后,生命已经不存在了,敬畏已失去了对象,既不能“敬”,也不存在“畏”,由此对敬畏生命的时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伦理观念、生命价值观念、生命质量观念所倡导的敬畏生命,都坚守这一看法。以为生命体消失,伦理上的怜悯、同情也便消逝;死亡既成事实,生命质量高低已成定局,再谈提高生命质量已是毫无实际意义的虚诞之辞;至于生命价值观念中的敬畏生命,也因逝者不可能继续为社会为他人提供服务,而不再提及。

然而,殡葬业是为逝者提供服务的。殡葬文化视野中的敬畏生命恰恰是针对逝者而言的。殡葬服务虽然是对逝者亲属具有慰藉、安抚功能,但在敬畏生命上,明明白白是针对逝者而言的。他(她)已经逝去了,远离了我们,殡葬工作者才以最完美、最人性的方式,送他(她)最后一程,将对他(她)的生命的敬畏推向最高潮。一方面是已经逝去了的有机生命,另一方面却对其继续进行着崇高的敬畏生命的礼仪和各种缅怀追思活动,岂不相互矛盾?这个问题,殡葬文化研究者早就回答了。关键是人的生命具有三重意义,或者称为“三重生命”:即每个人除了拥有先天而来的生物体生命(即有机生命体),还拥有一个人特有的社会生命和他的全部生活经历所创造的文化生命。对一个逝者而言,逝去的是有机生命体,而社会生命和文化生命将能继续存活,它可能超越有机生命很长很长时间。敬畏生命,既包括对人的有机生命的敬畏,同时也包含对其社会生命和文化生命的敬畏。“三个生命”理论为人在逝世以后继续对其表示敬畏和各种礼仪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对人文初祖黄帝、炎帝表示敬畏,其理由正在于此。

再以人类的殡葬祭祀活动实践来看,正是在人逝世以后,正是在逝者的葬礼上,正是在对逝者的祭祀和缅怀仪式中,敬畏生命的活动最庄重、参与的亲朋友好人数最多,规模最宏大,可谓将敬畏生命的活动推向了极致。

三、人生文化丰富了敬畏生命的内涵

2015年,网络上流传着叙利亚难民中一个三岁孩童俯卧淹没在地中海海滩上夭亡的照片,成为人类不幸中永恒的记录,他的名字叫艾兰·库尔迪。这个夭亡的小生命虽然无比弱小,却唤起了全世界人们对生命的由衷的敬畏;虽然涉世短暂,没有什么丰富的经历,但他被迫参与了这一时代的恐怖与反恐的离乱,他无可回避地经历了这次远涉异国他乡的万里奔波,他悲惨地成了逃难者中没有逃离死亡的罹难者。这个孩童用生命发出了对非正义战争的控诉,同时也向全世界发出了人类应当敬畏生命的呼唤。虽然这颗小小的生命早已星光泯灭,但他在网上传播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他所代表的叙利亚难民潮的社会、文化意义,早已超越了“三岁”的年龄。

由此,我们想到,对于一个涉世长久,而创造了丰富文化成果的人而言,必将在人们敬畏的过程中,增加了许多文化内容。人们不是因为文化生命精彩如何而决定是否敬畏,但敬畏生命的观念和活动却往往因文化积累、文化生命的精彩而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文化生命、社会生命概念的提出及研究大大拓展了人的社会功能作用的期限和范围。由于人生文化已成为一种文化形态,可以借助于各种传播媒体成倍地扩大影响范围,因而一个人的文化生命的影响范围可能比他有机生命的活动范围广大得多,时间也绵长得多。一般民众如此,而那些文化名人、历史业绩彪炳者的影响则可以超越乡里、省界、乃至国界。对于一个人如此重要的文化生命对社会和国家做出的贡献,在我们敬畏生命的讨论中是不可能忽视,被遗忘的。也因此,在对每个人进行的生命敬畏活动时,其实又是存在差异的,特别是人生文化丰富了我们敬畏生命的内涵。

一个普通人,不能要求他一生中创造多少业绩,但我们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然相信他总会作出若干积极的贡献,无论是属于家庭的、乡里的。虽然许多事物并不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但在社会文化进步中已溶入了这个普通人的文化创造。所以在他逝世后,依然对他的生命以及文化生命怀有敬畏之情,恒久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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