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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3:42: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十二五”河南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9月6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强力推进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政策措施。“十二五”以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教育、财政等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助资金大幅度增加,各项资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国家及我省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十二五”期间,国家及我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需求,出台或调整一系列资助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165号)和《关于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179号),全面实施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实现了对省内高校就读学生和省外高校就读的河南籍学生的全覆盖和“应贷尽贷”。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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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标准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12000元;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延长至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2年延长至3年;继续攻读学位和因病休学期间实行财政贴息;相应提高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标准,相应提高退役士兵考入高校的教育资助标准。

——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全面建立。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豫财教〔2013〕281号)和《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282号)、《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283号),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制度,对博士生分别给予3万元、12000元、1万元的奖助,对硕士生分别给予2万元、6000元和8000元的奖助。

——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全面实施。对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河南籍高中应届毕业生给予入学路费和入校后短期的生活费资助,被省内院校录取的每人补助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的每人补助1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政策全面实施。对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 2 —

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按照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免学费范围不断扩大。至2015年秋季学期,已实现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进一步调整。资助对象由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

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我省26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的全部农村(不含县城)全日制学生。

(二)学生资助政策已成体系。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实施的资助项目达20多项,实现了对所有学段的全覆盖、对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全覆盖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的基本权益。

在高等教育阶段,实施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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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制度。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制度。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向农村学生提供免费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市县先行、省级奖补”的原则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政府资助,以幼儿园资助和社会资助为辅。

二、资助资金保持大幅增长

“十二五”期间,我省学生资助投入持续保持增长势头。

(一)资助总额超400亿元。“十二五”期间,我省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1.69亿人次,资助金额达427.23亿元(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下同)。其中:2015年资助4174.93万人次,较2011年增长107.4%;资助经费达112.36亿元,较2011年增长88.8%,年递增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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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资助普通高校学生224.82万人次,资助金额45.11亿元,比2011年增加22.44亿元,增幅99%;资助中职学校学生143.1万人次,资助金额12.85亿元,比2011年增加2.57亿元,增幅25%;资助普通高中学生86.17万人次,资助金额8.27亿元,比2011年增加5.44亿元,增幅192.6%;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690.23万人次,资助金额44.23亿元,比2011年增加20.5亿元,增幅86.4%;资助学前教育幼儿29.48万人次,资助金额7635.62万元,连续两年保持2000万元以上增幅。

(二)政府投入占主导地位。“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累计安排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353.26亿元,占总投入的82.7%,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3亿人次。其中:2015年,各级财政累计— 6 —

安排我省各类学生资助资金81.95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60.4%,年递增12.5%,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13.9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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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助学贷款达47.75亿元,逐步成为高校学生资助的主渠道。2004年,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探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被我省高校录取的学生实现了“应贷尽贷”。2013年,我省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解决了河南籍考往省外高校学生贷款难的问题。2015年,我省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建立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行的“双轮驱动”工作模式,实现了政策“全覆盖”和“应贷尽贷”。

“十二五”期间,我省累积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7.75亿元,占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总投入的33.2%,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0.03万人次,贷款发放量和资助困难学生数量分别是之前5年总和的1.77倍、1.39倍。其中:2015年,我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2.53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8 —

占当年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总投入的50.02%,较2011年增加了3.41倍,资助学生31.14万人。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我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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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78亿元,占全国贷款发放量的89%。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情况良好。至2015年底,全省贷款毕业生66.19万人,贷款金额50.71亿元,欠息率仅为2.49%,其中到期贷款本金22.63亿元,本金违约率为2.03%,远低于我省确定的14%的风险补偿金比例。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实现了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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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和社会资助资金26亿元。“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等各类其他资助资金共26.21亿元,资助学生569.27万人次。其中:2015年度学校和社会资助资金7.88亿元,资助学生129.86万人次。

三、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

“十二五”期间,全省高等教育至学前教育各项资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资助投入持续增长,资助成效显著。

(一)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十二五”期间,全省共资助普通高校学生1010.89万人次,资助金额143.9亿元。其中:

财政资金78.65亿元,占高校资助总额的54.7%; 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7.75亿元,占33.2%;

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以下简称高校资金)15.93亿元,占比11.1%;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及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共计1.57亿元,占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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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学金

“十二五”期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全省普通高校学生27.27万人次,奖励金额15.28亿元,占高校资助总额的10.6%。其中:

国家奖学金共奖励本专科生10284人次、8227.6万元;奖励硕士研究生1508人次、3016万元;奖励博士研究生1725人次、3646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本专科生23.24万人次,奖励金额11.62亿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硕士研究生24805人次、1.98亿元,奖励博士研究生1913人次、1913万元。

2.助学金

“十二五”期间,国家助学金共资助全省普通高校学生339.05万人次,资助金额51.83亿元,占高校资助总额的36%,其中:

资助本专科生332.29万人次、49.72亿元; 资助硕士研究生64745人次、1.94亿元; 资助博士研究生2897人次、1738.2万元。 3.国家助学贷款

“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7.75亿元,资助80.03万人次,占高校资助总额的33.2%;其中,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27.8亿元,资助54.65万人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9.96亿元,资助25.38万人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3.76亿元,风险补偿金2.94亿元,惠及80万余名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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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全省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24360人次,资助金额2.86亿元。

5.高校学生基层就业贷款代偿

全省高校学生赴基层就业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3949人,资助金额3146.6万元。

6.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享受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学生3558人次,资助资金1554.95万元。

7.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7.28万人,资助金额4821.05万元。 8.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6.19万人次,资助金额3.16亿元。 9.其他资助

校内奖助学金资助128.26万人次,资助金额8.16亿元。 特殊困难补助34.04万人次,资助金额9608.1万元。 发放伙食补贴195.3万人次,资助金额1.83亿元。 学费减免资助5.82万人次,减免金额8936.18万元。 其他项目资助95.26万人次,资助金额2.41亿元。

社会团体和单位个人捐助5.45万人次,捐赠金额1.09亿元。 此外,“十二五”时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28.2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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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十二五”时期,全省共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674.12万人次,资助金额54.86亿元,其中:406.69万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金额34.3亿元;267.43万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金额20.56亿元。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十二五”时期,全省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359.72万人次,投入资助资金29.49亿元。

1.国家助学金

全省共有328.06万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投入资助资金26.1亿元。

2.地方政府资助

全省各级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55820名普通高中学生,投入资助资金2270.25万元,其中:奖学金3687人次、654.78万元;减免学费50010人次、905.31万元;其他— 16 —

资助2123人、710.16万元。

3.学校资助

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共资助18.75万人次,投入资助资金1.18亿元。

4.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十二五”时期,我省通过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学生53392人次,落实资助资金1.68亿元。

5.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共捐资3045.52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9857人次。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十二五”时期,全省资助中小学生1.48亿人次、195亿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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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科书政策资助学生1.32亿人次、81.16亿元; 608.02万人次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资金50.46亿元; 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学生约959.85万人,补助资金63.27亿元; 各市县政府安排其他资助资金841.14万元,资助10.71万人次; 学校利用自有资金安排资助经费28.83万元,资助4462人次; 社会各界捐助资金109.58万元,资助2364人次。

(五)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十二五”时期,全省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77.34万人次,投入资助资金2.69亿元。其中:

财政资金资助55.42万人次、2.03亿元;

幼儿园提取资助经费6478.55万元,资助21.32万人次; 社会各界捐助6000多人次、145.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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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和“滋蕙计划”资助我省中职、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教师12890人、1.29亿元。

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建立了完善的工作体系。“十二五”期间,我省强力推动市县级和高校资助工作专门机构和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151个县(市、区)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占市县总数的100%和95.6%,远高于全国平均53%、50%的比例。各高校建立了“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工作组”三级工作体系,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全省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已达1500余人。我省已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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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体系。

(二)建立了绩效评价体系。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等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市县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办法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办法,修订了高校学生资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了资助工作考核制度,形成了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和各主要资助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建立了资助宣传长效机制。“十二五”时期,我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通过各种媒体,在招生、开学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资助宣传。持续开展“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了“两节课”制度和各级各类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宣传资料制度;在省招办发行的《招生考试之友》上刊发河南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在省政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开辟学生资助专栏等。

(四)助学贷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继续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形成了两种贷款模式“双轮驱动”、相互促进、共同健康发展的新格局。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措施,建立了贷款发放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贷款回收制度、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信贷档案管理细则等具体工作制度,从政策制定到工作安排、推进措施等方面建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将贷款申请、审核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任务具体到天、明确到人。积极探索贷后管理新模式,开展了违约贷款集中通知提醒服务,试点开通了POS机刷卡还款业务,开展国— 20 —

家助学贷款电子档案试点等。

(五)资助监管不断加强。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相应的资助权利,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以制度监督建设为重点,针对各项资助资金制定了管理办法,细化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取消相关县(市、区)和学校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有关方面先进评选。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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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报告

学院学生资助发展分析报告

学年度学生资助自查自纠报告

学生教育资助报告完整版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检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河南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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