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区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 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 坚决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确保在校师生的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此项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建立 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要做到每月要召开一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 议; 学校主管领导每周检查一次; 监督员要每天进行卫生安全监督检 查,(细的检查记录并如实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3、建立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分清岗位职责,配 备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 定期监督、检查学校卫生防疫与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卫生监督员要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负责具体卫生防疫 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5、责成少先大队和安全工作宣传员负责做好卫生防疫与食品卫 生安全的宣传工作。
6、利用板报、广播、橱窗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 与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开展 “爱国卫生运动”、“保护的我们的水源”、“爱护我们的环境”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
7、各种安全活动资料,要存档备查。
8、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 以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为目的, 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 坚持优质服务, 讲究职业道德。
9、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 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 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1、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视情 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 律责任。
高安乡中心小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