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报告更改制度
1、试验室出具检验报告的数据和结论负有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更改检验报告:
(1)、抽查试样的材质、工程名称或代表单位与试样真实材质、工程名称或代表单位不符。
(2)、若经检查,确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验报告、结果判断等环节因数据的错误而造成错判的应发一份题为《对原编号为XXX的检验报告的更改》的通知,并声明原检验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
(3)、收回的检验报告应办理登记手续
《试验检测报告更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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