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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户口落户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03:41: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12年高校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须知

为降低毕业生就业成本,做好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党员关系的代理工作,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为2012年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托管推出了更多优质、优惠的服务。

1、服务内容

凡在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户、档的应届毕业生将享受以下服务:

(1)本科及研究生免费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大专按政策办理武汉

常住户口;

(2)托管期限40个月;

(3) 托管期内提供相关证明(如人事档案托管、计划生育、户口等);

(4)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

(5)毕业生就业推荐。

2、收费标准

(1)本科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100元(有效期

40个月) 。托管到期后每年180元。

(2)专科生: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100元(有效期

40个月) ,托管到期后每年180元。另需办理武汉

市常驻户口:200元

(3)另:办理落户工本费10元/人

3、办理程序

(1)毕业生现场填写《户档托管登记表》及缴纳托管费用;

(2)毕业生将办理的《户档托管登记表》(一联)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办理《报到证》;

(3)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报到证》到学校保卫部门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需要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落户的同学毕业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武汉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 各一份(具体参照武汉市2012年落户政策要求),并于2012年11月1日前交至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办理相落户手续。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材料,造成因材料不全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

4、特别提醒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毕业时将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党委)至中共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党委报到,交纳党费,并参与党组织生活。

5、档案、户口的迁出

办理程序快捷、简单,档案的迁出只需个人凭接收单位调档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档案免费托管期内转出时只需缴纳60元转档费];户口的迁出只需凭接收地出具的准迁证。具体转出、迁出手续可登陆(http://)网站点击“人事代理”栏目查询。

附:户口、档案小知识

只有办理了户口(落户)的同学才能办理身份证、结婚证、计生证等重要证件;在武汉购房时,只有武汉市户口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落户的,户口只能退回原籍。退回原籍后如需要落户武汉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中级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相应的购房政策。

档案是如实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重要文件,是单位招聘录用审核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国家档案法的要求,毕业生档案必须保存在有档案存放资质的单位,不得存放本人或者他人手中;

档案是办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计算工龄、退休等手续必须出具的材料;

对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国家培训补贴、就业补贴时,需要档案户口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档案及户口;

以上仅供参考,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 1362861686650656102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38号就业大厦2楼

(可乘坐7

24、8

10、

522、5

52、60

6、587到东一路下车,往八一路方向前进二十米即到)

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

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须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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