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XX镇
2012年元旦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方案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抓好我镇民生工作,充分体现镇党委、政府对全镇人民的亲切关怀,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渝委办【2011】144号和大足委办【2011】15号通知精神,开展“送温暖、迎新春”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按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访贫问苦,组织、民政、社保、扶贫、教育、老干、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慰问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和督促检查,促进活动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镇领导干部不少于15户,村(社区)干部不少于20户。机关干部职工要走访慰问、帮扶所结的“穷亲戚”。各级干部要把走访慰问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扶贫帮困的过程,切实关心群众冷暖,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二、慰问对象
(一)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镇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贫困党员。
(七)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
(八)生活困难老干部。
(九)农村建卡贫困户。
(十)其他对象。受灾城乡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转非居民、贫困学生等低收入群体的慰问,实现困难群众慰问全覆盖。
三、慰问方式、标准和所需金额(20%的人)
1、重点优抚对象164人,安排慰问33人,慰问金200元/人,计6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271户,安排慰问54人,慰问金200元/人,计108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261人,安排慰问52人,慰问金200元/人,计10400元。
4、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86人,安排慰问17人,慰问金200元/人,计3400元。
5、孤儿6人,安排慰问2人,慰问金200元/人,计400元。
6、百岁老人1人,安排慰问1人,慰问金200元/人,计200元。
7、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5人,安排慰问15人,慰问金200元/人,计3000元。
8、贫困党员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
9、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
10、生活困难老干部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
11、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安排慰问人,慰问金200元/人,计元。
所需资金共34800元。慰问对象由镇确定后上报区主管部门为准,慰问金和慰问品(折算金额)由镇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分村社区发放。
四、慰问时间: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元旦春节慰问活动,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体现。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