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摊协议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原安县魔芋精粉厂职工住房,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鼓楼路上段17号的房屋房产证已经办理,现各住户申请分摊办理土地登记。经住户协商一致同意按此公式进行分摊:
各户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该建筑物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该户的建筑面积
住户代表签字:
2013.5.22
《土地分摊协议样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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