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输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煤矿及用煤户的委托,就乙方运输煤炭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利用自己社会资源,接受煤矿及用煤户的委托,让乙方提供运输服务,运输的货物是煤炭。
二.煤炭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和到货日期及煤炭数量都以甲方安排为准,最终以提煤单内容为准。
三.运输费用以运费结算单为准,按月结算。运输费用包含运输税、过路费、油料费、保险费(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各项保险)、检营运证、检行驶证、检二维、交警罚款、GPS使用费、修理保养费、轮胎磨损费、司机工资、装车费、洒水降温费、煤炭货源信息费。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分解煤矿及用煤户煤炭调运计划,通过电脑随机选号方式派遣乙方车辆到煤矿装车,并对乙方运输情况进行监督记录,作为考核乙方的依据。
2.负责监督乙方车辆运营各项工作,监督乙方司机工资发放情况。
3.若伊泰加油站油价发生变动,有权从涨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运价做出调整。
4.在承运过程中,若乙方车辆因不遵守法律法规被行业监管部门扣留处罚,甲方可帮助其协调。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车辆投保、理赔事宜。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缴纳车辆保险金,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必须保足100万元理赔额度。
2.乙方负责车辆管理及司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车辆、司机相关档案,备甲方监督考核。
3.乙方车辆在运输煤炭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调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运输任务,并对运输业务过程安全及管理负责,乙方的运营车辆在为甲方运输煤炭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包括安全事故等)乙方必须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在向外承包车辆(或寻求合伙人)时,承运车辆人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外籍人员承保车辆或与乙方合作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负责收集营运车辆的行驶证及驾驶员驾证、身份证、上岗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照片等相关信息复印件,乙方不得将车辆承租给无驾驶资格人员。
5.乙方外包车辆或合作经营车辆,车辆折旧必须按36个月统一扣除,不得擅自减少折旧周期增加承运车辆经济负担。
6.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当在3日内每台车辆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贰万元运输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保证乙方所运输煤炭的质量、数量、运输时间,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运输煤炭,
甲方在协议期满或终止协议后30天内无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如因乙方未按时、按质、按量运输至指定地点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按协议约定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总额不足50万元时,甲方有权从运费直接扣除补足。本运输保证金只针对乙方,不针对乙方车辆承包人。
7.在协议期内,乙方将车辆及配备司机的情况书面向甲方备案,乙方不得私自更换车辆和司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车辆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若私自更换,承担违约金10万元。
六.本协议期限:乙方车辆编号至编号,协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乙方车辆编号至编号,协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