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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3-03 12:41: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遏制产生新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五)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

(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工作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推进要

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安全隐患这块,关系着整个生产的安全系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从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划拨30%用于隐患治理。

2.对隐患治理的资金,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其独自开户,做到专款专用。

3.车间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5.车间在使用资金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6.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生产办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规范化建设,明确统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的标准和内容,便于行业监管检查和督促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对经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十项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素,提出如下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经营单位按照法规要求,应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是规范本级和所属单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和要素:

(一)明确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

※ 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方法。

※ 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研究分析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措施。

※ 安全生产例会的基本要求是定期认真研究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检查解决问题的进度及效果,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限要求

※ 经营单位每 X 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 根据上级要求和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召开

※ 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召开

(三)明确会议的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 通常会议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也可由主要负责人委托分管领导主持

※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会议

※ 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应根据会议研究的不同内容酌情参加

(四)明确会议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 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 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 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

※ 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资金投入事项

※ 研究制定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督促检查安全责任制等制度落实情况

(五)明确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 确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步骤

※ 确定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时限和措施

※ 确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

※ 明确组织会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经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要求,应定期对本单位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和环境的不安全缺陷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以达到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可将安全事故预防关口前移,有利于提前掌控,提早处置危险情况,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途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规范经营单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排查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预防事故的具体规定。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和要素:

(一)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间、程序和方法

※ 经营单位每 X 至少进行一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 重大节日、重要任务及促销活动前应组织隐患排查

※ 根据上级要求和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及时组织排查

※ 确定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程序、排查方法和排查重点

※ 确定隐患排查和整改各阶段具体任务和计划

(二)明确排查和整改隐患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 确定隐患排查的负责人和主管、协调部门

※ 确定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和主管、协调部门

※ 确定单位相关部门、科室和有关人员应参加

(三)明确本单位安全隐患等级分类标准

※ 确定排查出并认定安全隐患问题的危险程度、影响范围、隐患等级

※ 确定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问题(能够在本单位范围内依靠自身的人员、技术条件,有能力迅速整改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解决的基本方法

※ 确定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危险性大,极易引发重大事故和危害后果严重的,在本单位人员、技术条件等范围内无能力整改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处置解决及报告的基本方法

(四)明确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防范措施

※ 对排查出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 确定隐患整改工作要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 确定隐患整改的负责人、主管部门对整改工作全程负责,掌握隐患的成因、预防事故的措施、排除隐患的方法和步骤 ※ 确定治理整改安全隐患要采取全程监控,对短期内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严格管控,全时值守,确保隐患治理过程中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明确隐患整改完成后的报告要求

※ 确定隐患整改报告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主要成因

※ 确定隐患整改报告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主要成因、整改责任人、整改情况等

※ 确定报告要实事求是, 对隐患形成的主要原因应进行主客观责任分析

※ 确定报告对今后加强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工作措施和整改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查和工作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彻底整改。

二、对发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内容及要求。

三、责任部门要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

五、责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按整改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重人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人上交隐患整改检查验收申请。

六、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七、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委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九、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西城区域内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地区安全稳定,齐抓共管,从快、从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安全隐患分为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四类,分别由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食品办等四个综合监管部门牵头,生产安全隐患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各街道配合进行整改。

二、全区各单位在年度工作中应加强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及时并逐级向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1、报告原则:安全隐患按照分类:隐患种类单

一、监管部门明确的,由责任单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隐患比较复杂、涉及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按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分别向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和区食品办等部门报告。

2、处置原则:实行安全隐患接报首问责任制。

3、报告内容:隐患名称、隐患内容、责任单位、法规依据、整改目标、采取措施、隐患照片等。

4、报告程序:

(1)每月5日之前,各行业监管部门向各综合监管部门报送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各综合监管部门向区安监局报送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区安监局向区政府督察室报送全区情况。

(2)每季度,区安监局向区政府督察室报送全区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包括:整改进度、主要做法、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区政府督察室向市政府督察室报送西城区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包括:整改进度、主要做法、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

(3)每年底,各行业监管部门、街道向区政府报送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区政府督察室向市政府督察室报送全年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5、隐患核查:

(1)每季度,由区督查室与各综合监管部门组织隐患督查,实地查看各单位报送的隐患治理情况,并共同完成阶段性隐患治理报告。

(2)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内,按照分类和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三、建立重大隐患逐级会审整改制度。对于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逐级会审制度目的是在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定隐患标准和严重程度,建立执法规范、行动快速、打击有力、震慑力强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综合效能。

一级会审:一般隐患由行业监管部门牵头组织会审并监督整改;

二级会审:严重隐患按四个领域分别由负责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的部门牵头组织会审并监督整改;

三级会审:重大隐患由区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会审,由确定的责任部门监督整改。

四、对于三个层级会审后仍不能在短时间内整改完毕的隐患定期向媒体公开,对于整改不力、效果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区政府报请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处理的不良记录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作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保障能力,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决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范围

(一)工贸企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非法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活动和私藏民爆物品的行为;

(四)火灾重大事故隐患;

(五)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六)特种设备重大隐患;

(七)非法制造、销售、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

(八)歌厅、网吧、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

(九)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逾期未改、未停或未关闭而继续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十)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举报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电话举报或来信、来访举报。

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由高新区安委办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劳动保障与安监局监察大队,由监察大队队长杨韶军具体负责。

举报电话(传真):0355-5882132 邮 箱:GXQ5882132@163.com 详细地址:长治市城北东街65号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邮 编:046011

四、受理举报案件的程序

1、监察大队接到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时,应先进行书面登记编号;

2、监察大队受理举报后,按隐患类别书面通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在2日内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处理;

3、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举报奖励审批表》,并及时报安委会副主任和分管领导批示,具体奖励金额经安委会主任同意后,报高新区安委办进行兑现。

4、经初查核实属于安全事故隐患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隐患单位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予立案进行调查处理。凡属情节特别严重、案情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按隶属关系分级处理的原则,经领导批准后向上级单位报告;

5、对举报案件处理结果,有关部门应认真审核;凡发现查处事实证据不足或处理不当的,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补充调查或另行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处理结果应回复实名举报的举报单位和个人。

6、各有关部门对举报案件处理完成后,要2日内将处理结果报高新区安委办。

五、奖励原则

(一)实行一案一奖的原则。第一举报人每举报一起危及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经查实后,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二)奖励金额与成效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举报内容查实的危险与危害程度,奖励金额与处罚金额相结合。

(三)严格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原则。举报行为受有关法律保护,受理举报的部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奖励手续简便的原则。对举报内容查实后,予以及时奖励。

(五)恶意举报、虚报、假报的,将对举报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六、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给予兑现奖励金额,奖励举报人金额100-5000元不等。

(一)举报现象经核实属一般安全隐患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二)举报现象经核实属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三)举报现象经核实属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奖励;

一、编制依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ZSE/CX18-2002A

二、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总工程师

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

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010-61592091-2164 或010-61592091-2255 公司传真:010-61592094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

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铁公安(2000)22号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工作机制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2

个体户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机制

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昌兴煤矿隐患排查机制

隐患排查工作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工作小结

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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