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员会
编者按:
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团队,提升学校的教育品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教育系统各单位在局党委关于校级干部选拔任用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作了有益的尝试与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初步成效。闵行区实验小学在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性文本。今天我们转发《闵行区实验小学领导团队成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学习借鉴。希望各单位更好地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措施更加具体,程序更加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更加民主。
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员会
2008年9月26日
闵行区实验小学领导团队成员选拔任用工作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学校领导团队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以上行政管理队伍,有力地推进学校各项教育改革,现根据闵行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中层队伍培养与管理的相关要求,参照《关于闵行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逐级提拔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为人正直、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作风民主,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2、具有较丰厚扎实的综合与专业素养,对于相关领域的教育工作具有开阔的视野与较强的研究能力。一般应具有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中级或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较强的示范引领与指导辐射能力,在学校某一工作领域成绩突出,受到教职员工的一致公认。一般应担任过教研组长(或相当于教研组长)岗位的工作。
4、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同事、开拓创新,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三、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室公布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行
政人员岗位、任职条件及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方法。
2、推荐审查。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全体教职工进行自荐和民主推荐。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岗位考试。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校长室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
4、提出初步人选。按择优录用原则,由校长室办公会议研究,提出拟任职位初步人选方案,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5、组织考察。根据讨论结果,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考察。
6、履行任职。综合考察情况,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票决。党组织负责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公示无原则问题者,由校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任职通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关于任职年龄:
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一般应坚持逐级提拔的原则,特别优秀的青年骨干,因情况特殊与工作需要,可以破格提拔。
2、关于交流:
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行政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各校区间、同级间的交流或轮岗制度。
3、关于考核:
在年度考核中,经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称职票数不满60%,或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行政人员,应免去现职。
4、关于校级副职选拔任用:
校级副职或相当于校级副职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参照局党委有关校级副职的选拔任用程序执行。(其中党支部副书记的产生应符合公推直选的要求,并在公推直选时一并产生。学校工会主席的产生根据《闵行区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指南》进行民主选举。)
本实施意见由校党支部、校长室负责解释。
中共闵行区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