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多模式助推脱贫攻坚详细流程
模式二:贫困户自贷和非贫困户“1+1”带贫模式 (一)贫困户自贷。 具体流程为:
1.建档立卡贫困户前往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填写一式四份的《平舆县扶贫到户小额贷款申请表》;
2.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意见,报至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
3.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意见,意见中需标明该贫困户的信用等级,将一式四份申请表报至县扶贫办派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4.县扶贫办出具意见后转县财政局派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县财政局出具意见后转县金融办派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6.县金融办派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的贫困户申请表转人行核查,人行核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交办相关合作银行。其他贫困户的申请直接交办相关合作银行;
7.银行受理审核并出具意见;
8.银行与借款主体签署借款合同,为借款主体发放贷款。
(二)非贫困户“1+1”带贫模式。
该模式由非贫困户申请贷款,政府提供贴息不提供担保。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县财政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
具体流程为:
1.非贫困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前往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填写经扶贫办审定的带贫协议和《平舆县扶贫到户小额贷款申请表》各一
1 式五份,并保证贫困户年受益不低于3000元;
2.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出具意见后,将带贫协议和《平舆县扶贫到户小额贷款申请表》各一式五份报至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
3.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出具意见后,将带贫协议和《平舆县扶贫到户小额贷款申请表》各一式五份报县扶贫办派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4.县扶贫办出具意见后转县金融办派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县金融办派驻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交办相关合作银行;
6.银行受理审核并出具意见;
7.银行与借款主体签署借款合同,为借款主体发放贷款。
模式三:“四方联动”企业带贫模式
针对带动贫困户的企业(不含房地产行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等采取“四方联动”模式,即“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模式。该模式不设风险补偿金,政府提供贴息不提供担保。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县财政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
具体流程为:
1.带贫企业前往乡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填写一式两份的《平舆县金融扶贫带贫企业贷款审批表(四方联动、五方联动专用表)》中的申请书、承诺书,审批表按A4标准双面印制;
2.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意见,报至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一份,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存档一份;
3.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转交银行。
4.银行审核通过后,带贫企业与贫困户签订经县扶贫办审定的带贫协议,按每申请5万元贷款需带动1户贫困户的标准确定,并确保每户年受益不低于3000元;
2 5.带贫协议签订核实后,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模式四:“五方联动”企业带贫模式
针对我县带动贫困户的主导产业、重点龙头企业,采取“五方联动”模式,即“政府+银行+县担保机构+企业+贫困户”模式。经县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县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银行按程序进行审核并发放贷款,县担保机构和银行按照80%、20%比例承担风险。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县财政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
凡与贫困户签订经县扶贫办认可的带贫协议的重点企业,按每获得5万元贷款需带动1户贫困户的标准确定带贫户数,并确保每户年受益不低于3000元。
具体流程为:
1.带贫企业前往乡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填写一式两份的《平舆县金融扶贫带贫企业贷款审批表(四方联动、五方联动专用表)》中的申请书、承诺书,审批表按A4标准双面印制;
2.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出具意见后报至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一份,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存档一份;
3.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提交县专题会议研究; 4.经县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转交银行; 5.银行审核通过后,带贫企业与贫困户签订经县扶贫办审定的带贫协议,按每申请5万元贷款需带动1户贫困户的标准确定,并确保每户年受益不低于3000元,县担保机构与企业签订担保协议为企业提供担保;
6.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