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合唱俱乐部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本俱乐部名称为:“XX”合唱俱乐部。
第二条 性质。本俱乐部属于科教文化类俱乐部,受学院学员特长培养俱乐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第三条 宗旨。弘扬高雅艺术,提高会员的文化艺术品位,让喜爱和擅长合唱的学员有锻炼自我,表现、施展才华的舞台。用歌声传递艺术和信息,增强会员的音乐听觉、音乐理解力,以及相互间的分工合作能力,充分展示军校学员的魅力,唱响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第二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例会是俱乐部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第二条 例会为本俱乐部的基本会议,参加人员为俱乐部全体成员。开展活动前后(或其他重要事宜)会根据需要增加临时会议。
第三条 例会的时间为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党团活动结束后(16:30以后)。其他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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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纪律委员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
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一条 本组织制度经研究并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二条 本组织制度适用于俱乐部所有会员,不分职务、级别。 第三条 组织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学员骨干任期为一年,每年12月份进行换届,同一岗位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学员骨干通过岗位竞选方式产生。换届竞选具体内容为:
(一)竞选者进行演讲(3~5分钟)
(二)民主投票
(三)俱乐部主任、副主任与教员审核商议并决定
第五条 本俱乐部会员须具有一定声乐基础和文化素养,热爱声乐艺术,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六条 加入俱乐部,应先向俱乐部提出申请,并经俱乐部选拔确定。具体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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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者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申请者参加入会选拔活动。
(三)俱乐部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
第七条 退会:
(一)主动退会:会员因个人原因提出退会,经过理事会协商讨论后批准。
(二)严重违反俱乐部规章制度者,经理事会批准后退会。
(三)对俱乐部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会追究其责任。
(四)例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或固定活动次以上为到场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本俱乐部成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接受俱乐部的各项培训。
(三)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各种选拔比赛。
(四)在相关会议上发言、讨论和表决。
(五)有权对俱乐部工作和建设提出建议,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
(六)有权参加俱乐部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的选举和被选举。
(七)查阅俱乐部的资料和档案。
(八)有权参加俱乐部各种会议,了解组织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九条 俱乐部主任、副主任及各委员有权利制定并修改社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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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部会议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条 本俱乐部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培养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质,无私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二)主动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处理好会员关系。
(三)自觉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及活动规则。
(四)监督俱乐部的工作。
(五)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本俱乐部会员入会即为铸剑合唱团团员,依托理事会(学员骨干)开展工作。理事会组成为:团长1名(俱乐部主任),副团长1名(俱乐部副主任),艺术指导2名。策划委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外联委员各1名。
第二条 主任负责俱乐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辅助主任做好日常工作,并对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策划委员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策划工作,包括活动项目的设置、场地、参加人员等。纪律委员负责俱乐部的考纪律等工作。宣传委员负责俱乐部的对外宣传工作,如宣传海报的设计张贴、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外联委员负责俱乐部的对外联系、交流工作,包括联系各种友谊赛事,联系艺术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等。
第三条 理事会执行机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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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俱乐部决议。
(二)报告总结工作计划和俱乐部财务、物资收发、处理状况。、
(三)批准社员的加入与退出,并向热心同志发出加入俱乐部的邀请。
第五章 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俱乐部开展各项有利于提高会员音乐素养,营造健康、和谐校园文化氛围的活动。
(一)由指导教员对会员进行声乐训练,如呼吸的运用、发声的位置及共鸣、音色、吐字的方法。
(二)欣赏中外优秀合唱作品,感受和声魅力,提高艺术品位及修养。
(三)结合部队任职需要,学习交流合唱指挥的基本技能。
(四)加强舞台表演和形体训练,定期举办小型歌咏比赛。
(五)定期组织排练,适时为学院进行汇报演出。
(六)培养指挥人才,为各级合唱比赛和文艺演出培养骨干力量。
(七)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艺术指导,开展专题讲座。
(八)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合唱比赛及展示活动。
(九)重大节日举办Party,活跃节日氛围,增进成员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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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理事会学员骨干的管理,提高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俱乐部所有会员。、
(二)每学期会对会员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参加俱乐部活动少于80%的,成绩记为不合格
第三条 成绩由指导教员与俱乐部学员骨干共同确定最终成绩。
第四条 成绩评定内容包括:
(一)参加平时活动的表现。
(二)参加比赛活动的成绩。
(三)期末分声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对作品的理解与展示。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调动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会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 惩罚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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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者
(二)开会不认真者
(三)开会迟到15分钟以上者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一)内部搞分裂,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二)言行严重败坏学院、俱乐部形象者
第三条 奖励
俱乐部对在声乐表演、合唱指挥方面经验丰富,或在大型比赛中表现优异的学员,可授予俱乐部荣誉会员,并给予适当物质或精神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铸剑”合唱俱乐部。 第二条 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欢迎全体会员监督批评,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