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校车辆停放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盐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已经开始,为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杜绝小汽车占道停放,跨车位停放及师生的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学校决定从即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规定
(一)学生和教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或按照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二)河西操场、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安保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六、对不按照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安保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校长办公室 安 保 处
2018年4月24日
《关于规范全校车辆停放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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