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保护职工在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是新进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工人等)进厂前必须进行入职培
训。
第二条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五个严格:
·严格进行巡迴检查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工厂严禁吸烟
·整个工厂为无烟区
·员工进入工厂大门后严禁吸烟。
·政府部门人员、客户或重要客人进入工厂时,陪同人员需向他们说明整个工厂
为无烟区。
·对政府部门人员、客户或重要客人进入工厂抽烟时,工厂员工有权制止,但要
得体、有礼貌。
第五条员工有权对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
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条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第七条因工厂需要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管理有关规定,办妥手续(动
火证)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厂区和车间的道路、通道,任何人不得挤占;消防栓、防火箱、电气开关周围,
不得放任何东西。
第九条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设备。
第十条停机检修后,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领导,
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设法抢救公司财物和人员,并保护好现场,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处理事故现场。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了解以下16种不安全行为:
1.未经允许开展工作
2.未对第三者告知危险
3.离开工作岗位使设备处于危险状态
4.使用设备的速度不正确
5.没有接好安全装置
6.使用有缺陷的设备
7.未能以正确的方法使用设备或者使用用途不正确
8.未能使用或正确的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9.车辆装载不良
10.
11.
12.
13.
14.
15.
16.未按规范的提升货物 进入未授权进入的区域 未经允许对运动中的设备进行服务及保养 工作时开玩笑 禁烟处吸烟 吸毒、喝酒 工作时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