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非公企业)
说明:1.党支部分类定级由党支部自评和上一级党组织考评组成,其中自评占40%,上一级党组织考评占60%。
2.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本表有关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3.分类定级共分为三级:总分90分以上为先进,70—8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后进。
4.党支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所属党员近一年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领导班子不团结;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群众反映好”得分低于14分。
《非公企业党组织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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