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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爆破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3 15:45: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哥拉国道EN100修复工程-Lot2/Lot3标段公路修复项目

矿山爆破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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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

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2-8

三、爆破器材保管安全操作规程 ..........................8-10

四、HSE及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安全防护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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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爆破安全管理规范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1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熟悉的工程地质、爆破对象性质和爆破环境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爆破设计。 1.2 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参与制定爆破工程的施工计划和组织管理。 1.3 1.4 向负责爆破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设计,明确爆破设计审批意见。 1.5 1.6 1.7 1.8 监督检查爆破作业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督促和检查爆破防护措施和安全警戒的实施情况。 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环境条件“复杂”和“十分复杂”的爆破工程,每次爆破要做爆区设计,装药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参与验收炮孔,计算装药量,落实覆盖防护和安全警戒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飞石、震动强度和噪声大等危害。 1.9 爆破方案完成后需得到当地警察同意并对周围进行安全审查后方能实施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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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2.1 爆破员必须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2 凭本单位领导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爆炸物品领料单在当地警察的监督下从爆破器材仓库领取爆炸物品并做好登记,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2.3 每领用一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使用前应进行爆炸性能试验。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2.4 领取爆破器材后应在当地警察的看护下直接运送到爆破地点,运送过程必须确保爆炸物品安全,防止发生意外爆炸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事件。

2.5 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禁止一人同时运送炸药和雷管。一人一次运送爆破器材的数量,不准超过: a、拆箱(袋)搬运炸药20kg; b、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c、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2.6 在进行大爆破装药时,起爆体、起爆药包或已加工好的起爆管,只准由爆破员携带运送。

2.7 爆破员应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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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处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

2.9 应使用快刀切取电雷管、导爆管和导爆索。

2.10 装配起爆管和信号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雷管内有杂物,只准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

2.11 加工好的起爆管与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必须系上标记。 2.12 用于潮湿或有水工作面的起爆管和起爆药包必须进行防潮、防水处理。

2.13 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深孔爆破和峒室爆破用的起爆药包和起爆体,要在距离工作面至少50M以远的特定地点加工。加工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爆破需用量。

2.14 加工起爆药包时,需用木质或竹质锥子,在炸药卷(包)中心扎一个不小于雷管直径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都插人,然后用细绳将雷管与药卷(包)捆紧。

2.15 禁止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

2.16 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警察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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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突然来临,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撤离危险区,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防止他人误入。

2.18 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19 使用木或竹质炮棍装药。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2.20 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竹或木制长杆处理。

2.21 装药现场严禁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2.22 装药后必须保证足够的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峒室、深孔和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2.23 深孔爆破宜用孔边钻屑或细石料填塞,浅眼爆破宜用炮泥填塞,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2.24 装药和填塞工作要十分小心,禁止捣固和冲击炸药及起爆药包,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2.25 填塞时不得将导线、导爆管、导爆索拉得过紧,防止被砸断、破损。

2.26 敷设非电起爆系统和电爆网路时,爆破员必须认真仔细,防止漏接、错连。

2.27 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电雷管、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2.28 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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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哨。爆破员应非常清楚警戒信号(音响信号和视觉信号)的意义、警戒范围的大小和警戒点的分布,并认真作好警戒工作。 2.29 地面爆破在危险区边界设置的警戒点,应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警戒点应处于相邻警戒点视线范围之内。 2.30 在配有无线对讲机等通讯器材时,要确保相互间联络畅通。 2.31 每次爆破应依次发出预告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戒信号。

第一次信号一一预告信号。警戒人员从爆区由里向外清场,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在各警戒点设置警戒。

第二次信号一一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工作领导人才能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一一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32 只有爆破工作人员发出起爆信号后,爆破员才能进行以下起爆工作:

a.电力起爆法打开起爆电源开关箱,将主线接人电源线的开关上或起爆器接线柱上;

b.导爆索或导爆管网路起爆法向主起爆线上联接起爆雷管。 2.33 各类起爆方法均须有二人以上同时作业,禁止单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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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爆破警戒时要鸣放警报器,警报器声响应在500M范围内(抛掷大爆破除外)都能清楚听到。

2.35 起爆点(站)应远离爆区,宜设坚固严密的人工掩体,其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空气冲击波、炮烟和边坡崩塌、滚石的危害。 2.36 爆破后,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元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从最后炮响算起的等待时间不少于:露天一般爆破5分钟;露天一般爆破不能确认有无盲炮时15分钟;地下爆破15分钟,且已充分通风吹散炮烟后;露天峒室爆破15分钟。 2.37 爆破员检查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2.38 各类盲炮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人爆破地点。 2.39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2.40 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应将剩余爆破器材仔细清点,如数及时直接交回爆破器材仓库,中途不得在住地、商店等处停留。

三、爆破器材保管安全操作规程

3.1.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进行验收,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收入库内存放:

3.1.1.有当地警察签发的“爆破物品运输证”或其他规定手续。 3.1.2.爆破器材品种、数量和规格与证或单据相符。

3.1.3.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设计,明确爆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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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3.1.4.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仓库主任检验确认入库的爆破器材为合格品。

3.1.5.来历不明或可疑爆炸物和性能不详、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收入库内存放。

3.2.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混存,与爆破器材无关的工具和杂物不得存入库房。 3.3.爆破器材各仓库的储存量均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3.4.仓库内爆破器材应堆放整齐,留有检查、清点、搬运爆破器材的通道,通道宽度:小型仓库0.6米,大型仓库1.3米。 3.5.各类炸药、电雷管、导爆索应堆放在垫木上,其总高度不得超过1.6米,与墙的距离应不小于0.2米。

3.6.雷管箱应摆放在木架上,必须单层平放,下层箱面与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cm,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货架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0.2米,其总高度不得超过1.6米。

3.7.库房内应经常测定温度、湿度、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3.8.进入库房和发放间严禁穿铁钉鞋和化纤衣服,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3.9.按爆破器材的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销毁。

3.10.建立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收发流水账,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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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逐次登记,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3.11.严格履行领退签字手续,对无“爆破作业证”和无专用运输车辆牌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3.12.搬运、装卸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3.13.促请有关人员每季度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设施。

3.14.对退库的爆破器材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做到“三不退库”,即: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不退库;已加工好的起爆雷管、起爆药包不退库;夹带可疑物品或装置的爆破物品不退库。 3.15.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警察部门。

四、HSE及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安全防护

4.1.1 强化安全教育。 组织参加生产作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人认真学习施工安全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全体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 4.1.2 加强安全检查。

4.1.2.1.管理部组织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作业队自查、安全员日常巡查等方式。

4.1.2.2.管理部根据工程需要及现场巡视员的安排,不定期抽查。 4.1.2.3.专职安全员坚持日常的安全巡视制度,重点抓好对危险源的控制,了解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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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4.1.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1.3.

1生产区入口处设安全告示板,宣传生产安全信息,安全检查记录,整改情况。

4.1.3.

2生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对于被允许的参观和检查人员需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4.1.3.3 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要佩带专门的防护用品。

4.1.3.4 对事故易发部位,如本高空作业处区、爆破区等,安排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指挥与监督。

4.1.3.5 施工危险区域,悬挂明显标志,现场施工道路的交叉处或拐弯处设立安全警告标志,四周挂上“小心!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4.1.3.6 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4.1.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4.1.4.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4.1.4.2.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Q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应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4.1.4.3.室内配电盘、配电柜前要在绝缘垫,并在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4.4.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4.1.

5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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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1.严格控制行车速度,遵守当地交通法规。

4.1.5.2.做好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工作,保证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

4.1.5.3.运输车队分批同时发运,运输过程保持沟通,如有车辆发生事故,其他车辆可第一时间实施救援,同时通知救援小组。

4.1.5.4.严禁超速、超载和超疲劳驾驶。

4.1.6

爆破施工安全预防。在装药与爆破后没有完全排除安全隐患期间,爆破区域附近不得有机械作业。在引爆30分钟前,通知周边居民撤离,并且现场所有人员尽量远离危险区域。由安全工程师开爆前会议,并分配人员留守各个保护点。爆破前五分钟安全员应该呆在每个保护点并通知爆破的实施者已完成安全防范。在爆破区附近的公路需由警察进行监视,并将封锁附近的交通道路。 当所有的安全员确认是安全的后,爆破指挥官将责令爆破,由冲击波引爆。安保人员和爆破人员通过无线电联系。为了确保安全,由爆破中心指定的半径不小于500米。

爆破两分钟后,附近的道路应进行交通疏导。其他地方必须等待检查后,才可以完全退出,若检查无法进行,必须五分钟后重新进入爆破区域。 4.

2环境保护保障技术措施

4.2.1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严格的各项环保和水保措施。

4.2.2 噪声污染防治与减缓措施。生产期间,严格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污染符合相关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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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布动力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避免一个地方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采用环保空压机,对个别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安装消音器、设置隔音棚等措施,降低噪音。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装备排气消音器,现场按低音喇叭,车辆驾驶员做到文明行车,减少鸣笛产生的噪声污染。

合理布置施工设备的位置,使噪声影响大、作业时间长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位置与居民住房等敏感建筑之间的距离保持在100米以上,当环境条件难以满足时,在靠近敏感建筑一侧建临时工房,以起到隔声墙的作用,减缓噪声的影响。 4.2.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与减缓措施。在拆迁和开挖干燥土面时,适当洒水降尘,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并及时清扫重点路段的积尘。管区内的施工道路用洒水车经常洒水降尘,避免尘土飞扬。运输车辆的车厢确保完好无损、无泄露,运输泥土、砂石等散装物品时,车厢进行覆盖,确保运输过程不散落。在各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处设置车辆过水池,以避免车轮和底盘的泥土散落到道路上,防止二次扬尘污染的发生。

4.2.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减缓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生产弃渣、生产驻地生活垃圾的管理,以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生产驻地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统一处理, 严禁在工地燃烧各种垃圾废弃物。 4.3 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4.3.1 生料生产定期根据设计规格要求进行检验。现石场安排专人负责石料质量控制,对石场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监控,其中包括倒料车的装、运、卸,运输车装车时石料规格是否会满 足该规格的要求,以及碎石生产石料是否满足要求等。定期对碎石机生产出的石料进行检验,若发现石料质量出现问题,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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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进行改正。现石场在挖掘机工作区域堆放各种规格的标准石料,以及各种风化石样品,每个挖掘机司机都要按照此规格进行挑选。

4.3.2 严格按照设计规格书要求的频率对生产的石料及时进行检验,避免出现大批石料质量返工现象。石料检测指标由施工队伍和项目部共同进行,根据业主要求对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抽检合格后送样至业主试验室进行试验。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4.3.3 严格控制石料的级配、含泥量等各项指标要求,如检测不合格应负责石料整改,依据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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