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 山 钻 孔 协 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矿山钻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歙县伏川采石场的钻孔业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负责布孔、钻孔、装药、排水等。
二、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即2012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立足于长期合作,若遇政策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必须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自动作废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钻孔设备即空压机、潜孔钻等设备给乙方使用。
2、乙方在承包期内,自行承担空压机、潜孔钻的维修和维护(经销商保修期内部分、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的正常磨损除外),加油及低耗品等各项费用,若协议结束,乙方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必须是能正常工作的设备。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产量,即不能低于甲方生产计划量。
4、乙方在钻孔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以及购买工伤保险,若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5、爆破起爆时,乙方积极配合警戒协调工作,若因谁警戒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6、乙方爆破后必须立即排危。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四、结算:乙方钻孔按米计算,每米单价:按12/米元人民币计。
五、若无政策及不可抗拒原因,双方均不得擅自违约,违约者按合同违约责任总额10%支付违约金(以年开采20万吨计算)。
六、付款方式:每月30日前,甲方支付乙方上月工程款,若遇节假日可顺延。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条款,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对方。合同期满,付款清楚后,合同自然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露天矿山爆破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