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处理管理办法
为维护生产现场秩序,定期处理生产性废料,结合公司原有做法,本着规范、合理、公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负责单位:废料(废旧物资)处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主要指
按生产部要求的时间,通知中标单位来拉废料,通知计财部派人鉴磅等。
二、公司成立废料招标工作小组,何明龙任组长,组员有李秀芳、
吴建华、郭云华、黄晓龙、郑涛。
三、竞标单位条件:具有金属回收资质,一定的经济实力,遵守国
家法规和我公司工作纪律。
四、招标流程:竞标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准备10万元回收废料
定金公布中标单位 收取定金 签订合同
五、招标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参加竞标单位不少于三家。若中标单
位中途退出,或有违规行为,按合同约定,我公司可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六、鉴磅工作由计财部指定专人负责,空车和重车两次过磅,不准
接受对方“好处”,否则公司给予行政纪律和经济双重处罚。
七、计财部收取的定金不足一车次废料销售金额时,对方应再交10
万元定金。
八、《合同文本》。
九、本管理本法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合同
甲方:东风(十堰)汽车钢板弹簧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废旧金属物资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废旧金属物资:弹簧扁钢边角料、机加工铁削、氧化皮等。
二、价格:按甲方招标会中标价格执行,弹簧扁钢边角料每吨()
元,机加工铁削每吨()元,氧化皮每吨()元。
三、双方同意市场价格与中标价格上下偏离在100元以内时,继续
执行中标价格,超过100元时,双方均有权力提出价格调整。由甲方提出的,乙方若不同意,将乙方定金剩余款额执行完后,合同终止。由乙方提出的,甲方若不同意,将乙方剩余定金退回,合同终止。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拾万人民币定金,乙方从甲
方购买的废料款可从定金中扣减,甲方向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剩余定金不足一车次废料销售金额时,乙方应再向甲方支付拾万元人民币定金。
五、乙方每次从甲方处拉废料时,应主动将料箱按要求放好,并将
废料存放处清理干净。甲方可免费提供叉车搬运及天车吊装服务。
第一页(共两页)
六、乙方雇请人员在甲方场所工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
负责。
七、乙方承诺不对甲方人员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破坏公平交易
原则,其中包括不得联合第三方称重单位在过磅上损害甲方利益,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将没收乙方全部剩余定金,并终止合同。
八、甲方承诺在乙方遵守合同前提下,合同中规定的废料在合同有
效期内统一由乙方回收。
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违约或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不
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同样有
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时间:时间:
第二页(共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