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中午营养餐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0: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内乡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规范服务,确保学校食堂卫生 安全,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农村义务 教育段学生营养餐的顺利实施,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 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 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实施营养餐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特 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食堂管理是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要接受市、县学校 后勤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计划中,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学校法人代表是食堂管理的第 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落实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学校后勤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要设1-2名专兼职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质量、卫生监督工作。

第二条 学校食堂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改善食堂卫生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预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杜绝食源性、水源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不得无证开业。要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市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 学校要积极创建标准化食堂。食堂主要由政府和 学校投资建设。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食堂,要按照“标准化 食堂”的硬件标准进行建设。食堂建筑、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有关标准。

1、学校食堂必须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的面积与所供应师生人数相适应;食堂必须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地面须由 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成,并易于排水;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排污设施及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存放设施(冰箱、冰柜)。

2、食堂要有耐磨损、易清洗材料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3、食堂必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要釆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堂电器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老化线路必须及时更换。必须按消防安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压力设备使用必须按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其他食品加工机械必须符合相关卫生和安全规定。

5、学校自备储水设施和水源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经常检查,加强管理,凡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备水源一律不准使用。

第五条 严格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和准入制度。今后各级各类学校(高中阶段暂时除外)食堂统一实施学校自主管理与经营,不得实施托管和承包;过去实施托管和承包的能中止合同的要中止,不能中止的学校,合同到期后必须收回经营权。合同没到期的社会饮食企业(个人)经营的食堂,要实行严格的、全面审核制度,针对经营者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等要严格把关,若经营者存在不达标的要坚决中断合同。过渡期止2015年6月底,到期无条件收回。

第六条 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上岗期间出现腹泻、呕吐、发热、咳嗽等疾病时,应脱离岗位及时治疗,并经卫生防疫部门确认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卫生法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七条 学校须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

1、食堂经营和管理的各环节,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食堂必须有完善的安全制度,与食堂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门窗等各种对外通道必须能上锁封闭;食堂内的食品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2、食堂必须建立试尝、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必须在冰箱或冰柜中存放48小时。

3、全面推行食堂物资集中定点釆购制度。对定点供货单位,必须在全面审核其生产、加工、储备、供货能力及价格等综合指标的基础上确定。釆购的饮食物资必须有厂名、品名、产地和出厂日期、保质期、保存期。坚持釆购索证制度,严禁釆购“三无”产品。选择定点供货单位及釆购品种,由县食安办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单位须报学校后勤部门备案。学校后勤部门对自办食堂的饮食物资的卫生和质量负责,对釆购的过程进行监控,坚决杜绝腐败行为。

4、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不脱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库房等地,不允许任何人乱拿乱放食堂物品。

5、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保洁,食具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经常开展设施设备的清毒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6、学校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必须坚持每天到食堂检查食品留样、试尝及食品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作 好书面记录。

第八条 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就餐管理工作。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使学生了解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食堂中午营养餐推行分餐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学校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按时就餐,就 餐前洗手、洗碗筷。

4、学生不得提前在食堂周围逗留,敲打碗筷,高声叫喊,不能在食堂内追逐打闹。

5、学生购买饭菜时,自觉排队,不拥挤插队,不准进入厨房。尊敬工友,尊敬他人劳动,自觉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6、学生要节约粮食,吃多少买多少。少量剩饭剩菜必须倒在指定容具内,不准乱丢废弃物。

第九条 学校食堂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饭香菜好,花样品种不断变化。

第十条 学校食堂应做好食品供应计划,不得卖剩余饭菜,不得经营生冷食品。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划卡服务系统。

第十一条 学校食堂必须坚持服务性、公益性、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学校要经常对食堂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中午营养餐要切实保证质量和数量,让学生吃饱吃好,把中央惠民政策落实好。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工作要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建立健全 学校食堂评估体系,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和后勤产业部门 负责。

第十三条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要在全县学校开展标准化食堂的评选、授牌工作,实行复查制和黄牌警告、红牌注销制管理办法。有关标准和制度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 学校必须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建立学校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规定追究领导、管理人员、当事人的有关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一旦发生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按照就近、就地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并按重大事项和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不报。

第十六条 各学校必须将本办法制作成长期保留的专栏在各食堂显著位置公示。各学校据此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本县各类学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宋营小学学营养餐 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吕红涛

成员:张书丽

谢长城

马超宇

张 蕾

周新宇

专干:刘桂明

责任要求:

1、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营养餐工作意见,按照规定把营养餐工作落实到位;

2、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实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3、合理安排菜谱,提高营养价值,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认真履行职责,为学校为学生负责。

营养餐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必须把“营养餐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对向学

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依法严肃查处;

3、学校不得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4、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有关营 养餐工程资金的行为要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5、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

订责任书。否则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377-65233259(灌涨镇中心学校)

营养餐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由校长任召集人的午餐供应管理委员会,设置工作组由学校专人负责营养午餐制度的督导实行: 样品保存,卫生督导、营养教育推广等事务。

2、学校在每学期上课时间内保证营养午餐的供应。

3、午餐食谱菜单按周/月制定,并经营养师审核,由学校公开。

4、配餐要求:满足学生就餐口味;追求多样化;健康的午餐主副食搭配应以五谷为主,配合大量蔬菜、瓜类及水果,适量肉类、蛋类及鱼类食物,并减少油、盐及糖分,要讲究123的比例,即六分之一是肉或鱼或蛋类,六分之二是蔬菜,六分之三是饭或面或粉,要注意三低一高,即低油、低盐、低糖及高纤维。

5、专人负责合理制定原料采购计划,建立采购登记和索证备案制度,严防过期、低质或变质原料进入烹调流程。

6、烹调原则,多利用材料和食品本身原有的风味,善用调味料和烹调技法,增加食物的香味并重食物的色调。油应使用植物油。

7、就餐前先检查学生洗手情况、餐具的清洗及消毒情况;分饭菜人员要求必须带口罩和手套。

8、值班教师和午餐管理员组织学生就餐,班主任及参与午餐供应之人员应留校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加强生活指导教育;监督就餐纪律。

9、每日之午餐食物应留样一份,于0-8℃的冷藏设备内48小时备必要时做检验用。

10、餐后要求及时清洗餐具并进行消毒处理;对用餐地点进行清理和打扫,保证环境的干净整洁。

11、午餐供应管理委员会每年应至少召开2次会议,总结供餐经验情况,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员工对健康营养午餐的建议。

营养餐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我校“学生营养餐”学生所食营养食品的试尝留样,并安排教师陪餐是预防学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为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我校“学生营养餐工作”安全、高效,特制订营养餐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1、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250克或一份,留样容器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⒈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速报镇中心学校。

⒉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医疗机构救助病人。

⒊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非工作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⒋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⒌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⒍落实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⒎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注意事项:

⒈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⒉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⒊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教职工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⒋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⒌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0377-65233259

中心校营养餐中午加餐制度

营养餐

营养餐

营养餐

营养餐

营养餐工作总结

营养餐工作计划

营养餐专题片

营养餐自查报告

营养餐实施方案

中午营养餐
《中午营养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营养餐订餐 中午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