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联系人:
新娘: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举行地点: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案内容确定。
第三条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甲方完成方案中的各个项目后,乙方按照要求支付付总价款剩余部分,即人民币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五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 , 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2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新 郎:婚庆单位:
新 娘: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