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担保协议书
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联合广场A座14楼
甲方因向 招商银行笔贷款提供担保,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金额及期限
乙方同意在甲方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的前提下,为甲方向银行融资提供额度人民币(大写):,期限不超过拾个月的汽车消费贷款担保。
第二条款项用途及管理
1、待银行审批完成后,以具体放款金额为担保额度。
2、甲方保证,此项融资额度只用于特定的项目使用。
3、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贷款银行对该笔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使用随时监督。
第三条还款方式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第四条反担保措施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须在贷款发放前签署有关协议和办理有关手续:
1、借款人(担保申请人或反担保人)提供无限责任反担保,同时办理律师见证。
2、保险公司开具的车财险的第一受益人指定为“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3、设定贷款所购车辆抵押,并在条件具备时正式办理抵押手续。
第五条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如有下列事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1、新增贷款。
2、对外担保。
3、户口调动。 第六条担保费乙方为甲方向银行的此笔融资提供担保,甲方按贷款金额的/按最低收费向乙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总额为人民币拾元整(¥),须在银行发放贷款前付清,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保证遵守本协议条款规定并按银行要求按时还本付息。如甲方违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担保的债权、利息(利率%)、实现担保债权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若发生违约,乙方按照在保金额的日利率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指模:有权签字人:
签约见证方:
见证律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