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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期中简单题

发布时间:2020-03-01 21:13: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的法律

三、简答题

1.国际贸易有哪些特点?

答:国际贸易在交易环境、交易条件、贸易做法等方面所涉及的问题,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其主要特点表现如下:国际贸易属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国际贸易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国际贸易风险大,具有不稳定性;国际市场商战不止,竞争激烈。

2.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基本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在各个环节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包括:

(一)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包括下列工作:选配参加谈判的人员;选择目标市场;选择交易对象;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做好出口商品商标的国外注册工作。

(二)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阶段,交易磋商在形式上可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交易的一般程序应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三)出口合同履行阶段。这些环节包括:备货;催证、审证和改证;租船订舱与保险;制单结汇。

进口贸易的基本流程包括:

(一)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编制进口计划、填制进口卡片、选择目标市场和交易对象、制定进口商品经营方案等。

(二)交易磋商与签订进口合同阶段,做好货比三家的工作。

(三)进口合同的履行阶段,其履行的一般程序包括:开立信用证;派船接运货物并办理保险;审单与付汇;报关、验收和拨交;进口索赔。

第二章国际贸易交易前的准备

二、简答题

1.在进行国际贸易之前,为什么要进行国际市场调研?国际市场调研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际商品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商品流通与交换的场所。由于它与国内商品市场在构成、变动规律、市场环境和交换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任何企业若要参与国际商品市场营销活动并期望得到成功, 就必须首先要进行国阪商品市场调研。国际商品市场调研的内容比较广泛, 归纳起来有两类:国际商品市场环境调研和国际商品市场行情调研。国际商品市场环境调研通常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地理环境以及竞争环境等的调研;国际商品市场行情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营销活动的各个方面。它概括有以下几方面:出口商品生产的调研、出口商品消费调研、国际商品市场需求潜力的调研、商品价格调研、营销方式调研和商品销售渠道调研等。

2.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有哪些主要渠道?试比较这些渠道的优缺点。

答: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有多种多样, 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条渠道, 即间接出口、直接出口和国外生产。在每条渠道之下, 又有若干进入国际市场的具体方式。间接出口主要是由中小生产企业采用的国际营销方式。这些企业一般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海外营销渠道及信息网络也不甚发达,因此,有必要利用别人的优势,将产品打入到国际市场,并为自己今后单独从事国际营销工作打下重要的基础。企业通过直接参加国际营销活动,有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直接地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建立起自己的营销渠道网络,为今后进一步扩大及占领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由于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国际营销活动的复杂性, 有时有可能迫使企业放弃传统的出口方式, 而改为在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另外, 有些国家和地区市场较大,劳动力成本和原料成本较低,当地政府愿意让外国企业前来投资设厂,给本国或本地区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等。因此, 国外生产也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一条非常重要及有效的渠道。

3.企业在选择进入国际商品市场渠道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企业在决定以何种方式进入国外市场时,首先要考虑影响企业国际营销方式的各种因素。 (一) 企业自身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企业目标、产品条件、技术条件、人员素质、市场规模、产品出口的历史和经验。从企业自身因素看, 大企业由于拥有较强大的技术、资金实力, 推销经验丰富, 机构健全, 可能采

取直接出口、对外投资等方式;而小企业可能采取间接出口的方式等。(二) 一般性参考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市场信息、经验积累、投资、风险、控制程度、竞争状况等。

4.如何对交易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在调查时,应重点考察哪些方面?

答: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与咨询的途径有很多,如:通过银行调查、通过国外的工商团体进行调查、通过举办的国内外交易会主动接触客户、通过外国出版的企业名录厂商年鉴以及其他有关资料、通过国外的咨询机构调查等。对客户资信调查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国外企业的组织机构情况,政治情况,资信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等。

5.试分析我国企业商标国外注册的途经。

答:我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直接向所在国逐一申请商标注册,即逐一国家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四、简答题

1.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接受必须由指定的受盘人作出。(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的内容一致。(3)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4)接受的传送方式也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哪些货物不适用《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答:《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取了排除法,即将下列产品排除在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经由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根据法律执行应进行的买卖;各种债务券或者货币的买卖;船舶、汽垫船或飞机的买卖;电力的买卖。

3.简述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答:订立与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国际有关公约和当事人选择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如下: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合同的内容,又称合同条款,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时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客观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合同条款是合同中通常包括的内容,并不是必须都包括这些条款,合同才成立有效。买卖双方当事人可根据交易货物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合同的内容条款作出增加或减少的约定。

6.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答:交易一方的发盘一经对方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要视其是否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不具法律效力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概括起来,合同应具备下述条件才算有效成立: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合同必须以双方互惠、有偿为原则;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7.如何理解格式合同的特点?

答:格式合同通常有以下特点:(1)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但如果格式合同是由政府部门拟定的,一般不作为格式条款。(2)格式条款一般是经过认真研究拟定的,内容繁复,条款甚多,具体细致,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且重复使用。(3)作为要约,格式条款的对象具有广泛性,任何人只要同意要约的规定就可以签订合同。

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

三、简答题

1.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答:贸易惯例不同于法律,它本身对当事人没有法律那样的强制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作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以排除惯例的约束力。但是惯例对于指导业务实践,规范贸易行为又具有重要作用。这体现在,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许多大宗交易的合同中也都作出采用何种规则的规定,这有助于避免对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执。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2.贸易术语有什么实际应用?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明确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以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方式和条件,即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从而划分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了合同的基本特征。所以,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应与买卖合同性质相一致,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应与合同性质相一致,与所使用的贸易术语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不应有所矛盾。

3.为什么不宜将CIF称作“到岸价”?

答:在实际业务部门,有些人习惯称CIF为“到岸价”,这种叫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在CIF条件下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所有责任、费用和风险,其实,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仍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卖方承担的风险也是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仍由买方承担。还有,货物装船后产生的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也要由买方承担。

4.怎样理解CFR条件下装船通知的特殊重要性?

答: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根据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这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条件下,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5.请指出FOB、CFR和 CIF的相同点和区别。

答:FOB、CFR和CIF这三种常用贸易术语,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以船舷为界进行划分;都是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卖方承担出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但在运输和保险的安排上却存在着差别。FOB条件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没有责任;CFR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F条件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由此可见,三种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出入境通关的责任负担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是在于有关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面。

6.请比较FCA、CPT和 CIP的异同点。

答: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按照FCA、CPT和CIP这三种术语成交时,卖方都是在合同约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以第一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它们都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承担出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但在运输和保险的安排上却存在着差别。FCA条件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没有责任; CPT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P条件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由此可见,向承运人交货的这三种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出入境通关的责任负担方面也都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是在于有关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面。所以,可以说,FCA、CPT与 CIP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和FOB、CFR与CIF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一致的。

第五章国际贸易商品价格

四、简答题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进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和总值两项基本内容。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总值(或称总价)是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也就是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

2.考核企业的经济指标主要有哪几项

答:考核企业的经济指标主要有(1)出口商品盈亏率;(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3)出口创汇率。

第六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

四、简答题

1.表示品质的方法有哪些?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故表示品质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主要有:(1)凭实物表示品质:①看货买卖;②凭样品买卖。 (2)凭说明表示品质:①凭规格买卖;②凭等级买卖;③凭标准买卖;④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⑤凭商标或品牌买卖;⑥凭产地名称买卖。

2.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答: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应注意:(1)品名和品质条款的内容和文字,要做到简单、具体、明确,既能分清责任又能方便检验,应避免使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笼统字眼。(2)凡能采用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的商品,应标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3)应注意各品质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3.何谓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的意义何在?

答: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可在一定幅度内机动掌握,它主要用于某些初级产品。而品质公差则大都用于工业制成品,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质,可以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品质的最大限度,这种品质公差,可以由买卖双方商定,也可以按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幅度掌握。在合同中订立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主要是为了便于卖方交货,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卖方交货品质只要在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范围内,可以认为符合合同,一般都按合同价格计收价款。

4.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哪些?

答: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公制(The Metric System)、英制(The British System)和美制(The US System),以及在公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SI)。

5.何谓溢短装条款?溢短装的选择权由谁掌握合适?

答:所谓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 Clause),是指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它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之中加订的。溢短装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机动幅度的百分比,溢短装部分由谁选择以及该部分的作价方法。溢短装的选择权,由买卖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多由卖方选择。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数量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数量条款应注意:(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2)明确计量单位;(3)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4)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7.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为了确定包装条款,以利合同的履行,在商定包装条款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2)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的术语;(3)明确包装由谁供应和包装费由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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