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国学社

发布时间:2020-03-02 14:14: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做有国学底蕴的法律人才

(2009-1-5 23:43:58)

2008人大法硕教育与实践论坛 国学修养与法硕素质教育演讲稿

于 莲

各位老师、各位师兄师姐、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是关于国学和法硕素质教育。国学这些年很热,易中天品《三国》,于丹讲《论语》讲《庄子》,我们人大也设有国学院。但前天晚上我在宿舍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宿舍一位同学问了我一个问题却把我问住了。他问我:“你们先别说国学和法硕有什么关系,我现在还搞不清国学到底是什么呢?”我一下子被问住了。后来我跟他讲了一下民国时期国学和西学的争论,他问我:“那国学就是《论语》、《庄子》、《史记》吗?学国学是不是就是让大家背些古诗、《三字经》什么的?和现在到处在开的国学班一样?”我想了一想,我觉得,国学并不仅仅是那些经典,学习国学也不是要求我们都去背《三字经》、《论语》。当然该背的还是要背的,该熟读的还是要熟读的。我读本科的时候我们讲授中国古代哲学名著选读的老师曾要求我们背一万首诗,一千篇文章,一百本书。很惭愧,我一项都没做到,所以我赶紧转专业学习法律了。但是当我现在学习法律的时候我有感觉到本科四年读文史哲专业给我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影响。虽然我不会背那么多的诗词歌赋,做不到出口成章,下笔有神,但我感觉,国学其实是给我一种熏陶,让我们有一些底蕴。具体联系到我们法硕,我想学习一些国学,了解一些国学,做一个有底蕴的法律人才,我们法硕是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嘛!

说道国学给我们的影响,我想第一点应当是让我们有一种厚重的历史责任感。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到了对自我的定位问题。我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国内应当算是NO1了吧。虽然现在就业压力比较大,但我们人大法学院的学生就业还是不错的。我看过今年刚毕业的这一届师兄师姐们的毕业统计,工作也都是很好的。那么在解决了工作,解决了生活问题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自我的定位问题,人生价值问题。我们将自己放在怎样的位置?这个问题是人类永恒的一个问题。我们知道马克思·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分析说清教徒的生活目的在于上帝。他们积极地创造和积累财富其目的在于成为上帝的选民。他们的价值在这里。那我们呢?我们的位置在哪里?我们中国人没有信仰宗教的传统,那么我们怎样来定位自己呢?这个坐标点在哪里呢?康有为先生当年看到西方政治上有民主体制,精神上有宗教,所以也模仿着搞变法,并将中国的儒学进行宗教化,将孔子彻底脱人入神,拜为教主,试图建立中国人的宗教。所以有所谓的“保国、保种、保教”嘛!蔡元培先生则认为是美学,所以提倡美育,认为要以美育代替宗教。二位先生说的都很好,但我个人更认同另一种观点,中国人的坐标是历史的。我们的价值是在历史中实现的。中国古代史学很发达,很注重修史。每个朝代都有义务为前代修史。连元朝也不例外,虽然《宋史》修的不太好。现在我们也在修《清史》。这是我们的一种思维习惯。流芳千古、遗臭万年、“留取丹心照汗青”。人的价值在历史中实现,我么要修史让前人的生命价值的以体现。我们有历史的责任,对祖先的责任,对后人的责任。所以司马迁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宋代大儒张载谈及人生价值时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但是这种价值坐标现在被严重破坏了。因为自近代以来我们一直在批判传统文化。“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我们不断地“打倒孔家店”、“推翻吃人的礼教”、“破四旧”、“批林批孔”,人们矫枉过正,在批判封建流毒的时候把传统文化破坏掉了。特别是我们大陆,由于“*”,传统的价值体系被破坏殆尽,新的价值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来,所以我们现在总是觉得国人价值缺失,没有信仰,道德沦丧,出现了很多问题。我觉得国学在这方面是可以起到一定作用的。让我们有一种历史责任感,找到生命的坐标。我们不是孤立的,我们是五千年文化的一环,我们前有古人,后有来者,我们的价值就在这里。

可能有些同学,特别是还在读的同学会觉得我现在还没工夫呢,找工作就够头疼了,生活不易,这些太远了。但我觉得不,大家还是应当读一读的,特别是我们法硕。我们本科都不是读法律的,大家转来读法硕,尤其是人大的法硕,更多的是因为人大的牌子,为的是用人大法硕三年来找个好工作,多挣点钱。所以我们更容易急功近利,更容易浮躁。那么读一些国学,让我们有一点历史厚重感,不那么浮躁,不是很好吗?

当然,我们现在的生活离这些可能还有些远,大家生活的都不容易,压力也都比较大,说太多历史责任大家可能觉得沉重。那么国学的第二点影响就是让我们稍微能轻松的生活,生活得更加有情趣。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儒、释、道,所谓“六儒三佛一分庄”。儒家一般对责任,对秩序强调的多一些,要求我们积极入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处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但这样子的生活比较郁闷,比较痛苦,总是忧。所以古人对佛学、老庄很推崇。比如说苏轼,一生仕途不顺,极其郁闷,但他有另一个天地去解脱,那就是佛法和老庄。否则哪有心情做东坡肉啊!佛学和老庄的一个核心思想是什么?我觉得就是“任自然”。我们总是生活在重压之下,斤斤计较于现实利益的得失。我们要考试,要找工作,要赚钱,要面对很多很多的东西,但我们什么时候静下心来想想这些东西真的需要吗?我们是在追逐这些东西呢还是被这些东西所支配?我们有没有以自己生命的方式善待自己?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喧嚣的世界,怎样来体认自然?怎样来认知自我,而不是想《庄子》里写的那个混沌一样被人每日凿一窍,结果和众人一样有了七窍后却“七日而浑沌死”。我觉得读一读国学很有用,读一读《庄子》,读一读《心经》,很短一百字左右,感受一下什么叫“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读一读《五灯会元》,感受一下禅宗的机警和智慧,生活会多很多乐趣。

第三点我觉得对学法律的人来说也很重要。学一点国学会让你的表达更加准确、丰富、生动、优雅。我们都知道嘴皮子和笔杆子对于法律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怎样才有好的口才和文笔呢?有人说逻辑很重要,对,逻辑对法律来讲很重要,逻辑是法律的生命嘛。但逻辑好就行吗?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良好的国学修养对于我们以更加准确,更加生动,更加优雅得体的方式来表达是非常有好处的。平时可能不觉得,但当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古人的表达实在太到位了。比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的三重境界时引用的那三句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你还能想到比这更准确,更生动,更优雅的表达吗?连百度搞网络的都用这句词。

而且就算我们不去用这些,知道这些也是很有用的。2005年5月大陆为台湾造了一艘轮船“中华和平”号,下水的时候连战的夫人出席了,她当时引用了两句唐诗“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作贺。这两句诗出自唐代诗人王湾的《次北固山下》。当时有人撰文称这是连夫人“精心拟制的作品”,让人看了啼笑皆非。如果说这两句诗有些冷僻的话,那么还有一件事就太搞笑了。我买了一本《三国志》,一个同学看见后对我说:“咦,《三国志》,小说啊?看完后借我看看。”我当时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们既然是高素质综合性的人才,这种错误就不要犯了吧。

所以我觉得虽然国学和我们所学的法律联系不是很大,特别是实务性的部门法。但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学国学,对我们还是很有好处的,让我们做一名有国学底蕴的法律人才。

“刑不上大夫”,最早见于《礼记·曲礼》。这里的刑就是指法,从夏禹刑开始,经商汤刑、周九刑,到周穆王时期的吕刑,规定了五刑和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关殷商、周的史籍中并不乏大夫甚至比大夫地位高的贵族被判刑、处死,商纣曾醢(h i)九侯、脯鄂侯、剖比干的心,周公曾杀管叔和蔡叔,春秋战国时大臣被诛戮的事例更是屡见不鲜,可见贵族并非都不加限制地享有法外特权。不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在诉讼程序以及适用刑法上是与庶民、奴隶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可以不像一般人一样出庭受审,可以赎刑或者缴纳罚金免除其罪,有的应处死刑的可以予以放逐,即使判处死刑,在行刑时也有别于常人。主要是因为他们都属于贵族,不同程度上总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为了在被统治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不宜让他们终身带着曾受刑辱的标记,但不是说他们犯罪后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不受刑罚制裁。虽然战国时“法不阿贵”的主张已被提出,但是由于产生特权的基础还存在,“刑不上大夫”原则逐渐演变为封建法律中的“议”、“请”、“减”、“官当”等特权制度

据说现在给犯人剃光头是为了便于管理,但在古代,剃光头是一种刑罚,叫髡刑。这一刑罚最早见于《周礼·秋官·掌戮》:“髡者使守积。”髡刑与墨、劓、剕、宫等肉刑同属损害人身体完整的刑罚,因为古人将发作为“体”的一部分。三国曹魏时有完刑,实际也是髡刑,就是完全剃去受刑者的头发,使其头成丸状。古时男子蓄发,并以之为美,长发更美,剃发无异于去首。髡首有标记的作用,常人不去头发,罪犯去头发,让人一看就知道谁是罪犯。髡刑主要是作为附加刑使用的,秦时对刑徒加施髡刑,汉代在完城旦舂刑上加施髡钳,魏晋以前一般都是与徒刑并用,因而髡首也成为徒刑的别称。不过,北齐时髡刑变成了流刑的附加刑。与髡首相近的一种刑罚是耐刑,耐只是剃去犯人的鬓、须,是秦时最轻的亏伤人体的刑罚,因而成为对少数民族首领、郎中以上有身份的人施加的特殊刑罚

在战国以前,“刑”往往用以专门表示法律,也指征伐战争和施用肉刑。但战国时期成文法以各种形式公布之后,“法”作为表示法律最恰当的用字逐渐深入人心,而“刑”以后一般专指刑罚。汉文帝以责打身体、强迫劳役等代替肉刑,并强调要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刑罚改革远远领先世界其他地区。不过,当时的“刑罚”并不是说对犯罪人用刑以示惩罚,因为“刑”与“罚”是有区别的,“刑”是指肉刑和死刑,而“罚”则指以金钱赎罪,有谓“五刑不简,正于五罚”(《尚书·吕刑》)。后来才泛指对罪犯实行惩罚的强制方法,“刑罚者,惩恶之药石也”(《明史·刑法志》)

汉文帝废肉刑,将早在奴隶社会就已有的笞刑取代黥、劓、刖左趾,使笞刑成为汉代重要的刑种。汉景帝时,制定《箠令》,规定用于笞刑的刑具应是长五

尺、本大一寸、末薄半寸且平节的竹板,受刑的部位是臀部,行刑者不能换人。魏晋时,妇女受笞刑不能打臀部,而要打背部。隋朝时笞刑被正式定为新五刑之一;唐以后笞刑的刑具改为用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的荆条;清朝时小荆条改为长五尺五寸、大头一寸五分、小头一寸的小竹板。虽然笞刑并非损伤肢体的肉刑,但笞打也触及犯人的皮肉,往往笞刑没有执行完就把人打死了,也是一种酷刑,直到辛亥革命后才被废除。

南朝梁武帝将杖刑正式列入刑书,使其成为法定刑,实际上杖刑也主要是打屁股,所用的“杖”是生荆制作的。廷杖也属于杖刑,不过是一种十分特殊的杖刑。廷杖的下令施刑者是皇帝,受刑的是朝廷大臣,受刑地点多是在朝廷上,施刑由太监指挥。廷杖最早也出现在汉代,不过使廷杖成为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明代还形成了一套比较固定的廷杖程序。明嘉靖初年,发生“议大礼”事件,受廷杖的大臣就有一百三十四人,打死十七人。

古代刑法中允许犯罪的人缴纳一定的财物抵免刑罚,这个制度就是赎刑。赎刑起源于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尚书·舜典》说“金作赎刑”。战国时期的司法实践中,案情有疑问而无法查清、定罪量刑遇到困难无法确认或者犯罪者“意善功恶”时,墨、劓、刖、宫、大辟都可以用金抵免。汉朝时将赎刑作为国家聚敛财富的手段,允许用纳钱、出缣、输作赎免刑罚,汉惠帝时买爵三十级就可以免去死罪;汉武帝时纳钱五十万可以减死罪一等,司马迁被处宫刑本可以用钱赎刑,但由于家贫不足以自赎。隋唐以后,赎刑形成了非常严密具体的制度,每种刑罚都规定了相应赎金的数量,哪些情况适用赎刑制度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唐朝时,应当议、请、减及九品以上官及七品以上官员亲属,犯流罪以下的,都可以用金钱赎罪。清朝时,官员犯笞、杖、徒、流及杂死罪的都可以纳赎,老、幼、废疾及妇女犯徒刑罚的收赎,官员正妻、有财力的妇女以及过失杀人的在杖一百后余罪可以赎罪。

历朝历代用于赎罪的财物不同,汉代以前是用铜;汉时用以黄金计价的粟、缣(细绢);晋、宋、齐用金、绢;北齐、北周用绢;唐、宋用铜、金以及牛马杂物;元用中统钞;明用钞、钱,间或纳米,甚至可用工作抵偿;清用银。赎刑对后世司法、刑罚的腐败起到了很坏的影响,正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国学社申请书

国学社策划书

国学社工作计划

国学社工作总结

国学社学年工作总结

国学社工作计划

国学社工作计划

国学社申请书

校园国学社宣传

逸志国学社

国学社
《国学社.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国学社简介 国学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